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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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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1-03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名下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孙公司被冻结股权注册资本金额合计87,740.4728万元。公司名下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孙公司股权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近日,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浪奇”)通过企查查等网站信息,获悉公司子公司韶关浪奇有限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新增股权被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股权被冻结或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注:本次新增三笔韶关浪奇有限公司股权冻结情况,累计冻结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部分股权冻结存在轮候冻结。

  二、股权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孙公司股权累计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注:广东省轻工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868万元,实缴资本10,700.9万元,广州浪奇出资1,200万元,占实缴资本的11.21%。本次冻结股权注册资本1,442.5028万元,是按注册资本和公司占实缴资本的比例计算而得,从而造成本次冻结股权注册资本金额和公司实际出资金额、比例出现差异。

  前期冻结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9日、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6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6日、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子公司及孙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关于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关于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关于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部分参股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三、股权冻结的原因

  韶关浪奇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是因为广东新华汇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广州浪奇、深圳市潼洲实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8,300.00万元;因林旺钏与广州浪奇合同纠纷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8,300.00万元;因中安绿色(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州浪奇、深圳市合正荣实业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8,300.00万元。具体案件情况详见2020年12月4日、2021年1月22日、2021年2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是因为中安绿色(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州浪奇、深圳市合正荣实业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8,090.00万元。前期股权被冻结是因为广东新华汇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广州浪奇、深圳市潼洲实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8,090.00万元。

  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是因为广东新华汇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广州浪奇、深圳市潼洲实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35,850.00万元。

  前期股权被冻结是因为广东耀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广州浪奇、深圳市合正荣实业有限公司3起票据纠纷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35,850.00万元;林旺钏与广州浪奇合同纠纷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25,812.00万元;广州丰盈安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浪奇企业借贷纠纷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12,372.1250万元;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驭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浪奇的2起票据纠纷,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督增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浪奇的4起票据纠纷,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蓬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浪奇的1起票据纠纷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5,538.8311万元;广东粤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保理合同纠纷被广州市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35,850.00万元,具体案件情况详见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9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22日、2021年2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是因为广东新华汇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广州浪奇、深圳市潼洲实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广东耀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广州浪奇、深圳市合正荣实业有限公司3起票据纠纷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广州浪奇与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6,717.772万元;广东耀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广州浪奇、深圳市合正荣实业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816.00万元;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驭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浪奇的2起票据纠纷,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督增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浪奇的4起票据纠纷,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蓬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浪奇的1起票据纠纷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5,538.8311万元;广东粤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保理合同纠纷被广州市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具体案件情况详见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9日、2021年1月13日、2021年2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广州汇垠浪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被冻结是因为林旺钏与广州浪奇合同纠纷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3,996.00万元。具体案件情况详见2020年12月4日、2021年1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是因为广东新华汇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广州浪奇、深圳市潼洲实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160.00万元。具体案件情况详见2021年2月6日、2021年2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广东省轻工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是因为广东新华汇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广州浪奇、深圳市潼洲实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1,442.5028万元。

  广州汇垠浪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是因为林旺钏与广州浪奇合同纠纷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400.00万元。具体案件情况详见2020年12月4日、2021年1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是因为林旺钏与广州浪奇合同纠纷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5,292.00万元。具体案件情况详见2020年12月4日、2021年1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是因为林旺钏与广州浪奇合同纠纷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具体案件情况详见2020年12月4日、2021年1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是因为林旺钏与广州浪奇合同纠纷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89.97万元。具体案件情况详见2020年12月4日、2021年1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广州奇化有限公司及上海奇化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是因为奇化公司与广州煌傣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6,000.00万元及3,000.00万元;上海辰焱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奇化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冻结注册资本6,000.00万元及3,000.00万元。具体案件情况详见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处理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孙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早日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状态,尽量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2、截至目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孙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影响,尚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暂未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的情形。

  3、在本次股权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公司所持有股权或公司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发生,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1-03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广州浪奇”)于近日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广州华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广州市华侨糖厂”,以下简称“华糖商务”)与广州浪奇仲裁调解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1执947号]和《执行通知书》[(2021)粤01执947号],责令公司履行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2021)穗仲案字第937号]确定的内容及相关义务。现将上述仲裁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仲裁案件进展的具体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广州华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纠纷的起因

  根据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和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申请人应将其持有的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之86.67%股权全部转让给被申请人,而被申请人应在约定时间内以现金的方式向申请人支付转让股权价款37,235.44万元。在履行过程中,申请人己于2019年4月29日将名下之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86.67%股权转让并办理变更登记至被申请人名下,但被申请人至今仅向申请人支付了转让股权款20,479.492万元,其余16,755.948万元一直未付。尽管申请人曾于2020年6月29日和8月31日两次致函进行催收,然而被申请人仍未及时支付,其行为已违反了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

  鉴于被申请人至今未将16,755.948万元股权转让余款支付给申请人,己经违反了上述合同约定和法律有关规定,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而提起本次仲裁。

  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3、仲裁调解情况

  广州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华糖商务与被申请人广州浪奇关于股权转让纠纷

  的仲裁申请进行调解,2021年1月29日,公司与华糖商务达成调解协议并签署《调解书》[(2021)穗仲案字第937号],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被申请人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付款时间将16,755.948万元股权转让余款支付给申请人;

  (2)被申请人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付款时间自2019年9月28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75%向申请人支付欠款利息10,052,421.13元(暂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直至付清全部欠款之日为止);

  (3)因申请人提起仲裁产生的申请人律师费共计98,000元、仲裁费1,172,73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

  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鉴于当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及相关义务。

  4、《执行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1)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2021)粤01执947号],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查封、冻结、划扣、截留、扣押属于被执行人广州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79,128,914.13元的财产。

  (2)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执行通知书》[(2021)粤01执947号],责令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

  ①向广州华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78,882,631.13元;

  ②交纳执行费246,283元。

  二、本次公告的《执行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本次公告的《执行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公司将支付华糖商务178,882,631.13元, 交纳执行费246,283元。公司交纳的执行费将相应减少本期或期后利润,具体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1-03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本次新增4个银行账户冻结,账户冻结金额合计为1,553,745.77元;截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共3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合计288,467,284.47元(其中,美元户余额按照2021年2月19日汇率换算)。

  一、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浪奇”)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截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银行账户中,第1-31项为前期已披露的被冻结银行账户,其余为新增的被冻结银行账户。

  截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下发的全部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书。根据公司初步核查,其中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是因为公司与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冻结,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其中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是因为银行留存营业执照信息与三证合一后公司社会信用代码不一致,银行系统自行冻结,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其中6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是因为公司与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仲裁案被法院执行冻结,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其中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是因为公司与上海北信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法院执行冻结,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其中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是因为广东耀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与广州浪奇、深圳市合正荣实业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被法院执行冻结,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其中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是因为公司与广州丰盈安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被法院执行冻结,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其余账号冻结原因尚待核查。

  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化公司”)被冻结的账户中,其中5个账户系奇化公司与湖南海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冻结;其中4个账户系清远市领展装修装饰有限公司与奇化公司、王志刚、傅勇国、广州浪奇企业借贷纠纷被法院执行冻结;其中1个账户系广州煌傣贸易有限公司与奇化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被法院执行冻结;其余账号冻结原因尚待核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处理银行账户冻结事项,早日解除被冻结账户并恢复正常状态,尽量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2、截至2021年2月19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合计288,467,284.53元(其中,美元户余额按照2021年2月19日汇率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1%,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最近一期(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39.73%,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最近一期(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货币资金余额的38.69%。

  3、公司及奇化公司目前已开立未注销银行账户共105个,截至2021年2月19日,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占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的33.33%。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结算和银行贷款主要通过一般结算户开展,尽管公司基本户已被冻结,但公司目前仍有可用银行账户替代被冻结账户,因而公司生产经营仍在持续正常开展。

  4、截至目前,公司仍有可用银行账户替代被冻结账户,公司银行账户冻结情况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仍在持续开展,且公司被冻结账户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和净资产比例较低,不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5、在本次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或公司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发生,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1-03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证券简称:广州浪奇,证券代码:000523)于2月19日、2月2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异常,连续2个交易日累计偏离20.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情况说明:

  近期,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对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进行信息披露;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对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披露了《关于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对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对近期媒体报道情况的说明: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预重整进展情况的说明:

  ①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

  自公司大宗贸易业务相关风险爆发以来,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媒体对公司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公司因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债务逾期及部分银行账户、股权被冻结,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公司现任管理层在直面风险、积极应对的同时,一直在全力以赴推进回归主业实业的发展战略,维持生产经营稳定,确保公司绿色日化和健康食品两大产业的正常运转,为公司后续风险处置打下基础。

  此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对相关内外部人员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调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目前已停止了相关大宗贸易业务,并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的侦查、调查工作,力争早日查清事实真相。

  目前,公司与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开展资产追收工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挽回和减少损失,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②预重整进展情况

  2021年2月5日,公司收到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根租赁”)的《通知书》。立根租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广州市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公司资金状况十分困难,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的回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的价值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立根租赁申请公司预重整事项受理登记的通知书,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的进展情况,不论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公司将全力保持生产经营稳定,确保公司绿色日化和健康食品两大产业的正常运转。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约24.60亿元至35.6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为约41.05亿元至52.05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约48.80亿元至51.80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约48.60亿元至51.60亿元,预计2020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为负12.50亿元至负19.50亿元。

  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立根租赁以公司资金状况十分困难,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的回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的价值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立根租赁申请公司预重整事项受理登记的通知书,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截止目前,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对公司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上述案件的调查结果是否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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