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戈耀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79%;董事兼副总经理金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36%;;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0%;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邹春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1%;副总经理曹章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36%;副总经理王亦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0%;副总经理张怀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21%;副总经理孙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63%;副总经理王洪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8%;副总经理左小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及公司权益派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戈耀红先生、金琰先生、李军先生、邹春中先生、曹章保先生、王亦金先生、张怀斌先生、孙超先生、王洪斌先生、左小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合计将减持不超过2,434,249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079%。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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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以及其因公司权益派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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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王亦金先生于2020年3月11日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于2020年2月24日减持股份无需披露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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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作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戈耀红先生、金琰先生、李军先生、邹春中先生、曹章保先生、王亦金先生、张怀斌先生、孙超先生、王洪斌先生、左小鹏先生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除上述承诺外,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