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18日、2月19日、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核查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发函询证,除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经营情况: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所面临的内外部经营环境与焦化同行业公司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18日、2月19日、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进行书面确认,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8,200.00万元左右,同比减少75.83%左右。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下游钢铁行业不景气,焦炭需求量减少,加之受国际原油价格战的影响,焦炭及化工产品价格下降,虽焦炭市场四季度有所回暖,但整体来说,焦炭价格下降,此外,原料煤产量下降供应趋紧,原料煤价格降幅明显小于焦炭价格降幅,煤焦价差相比去年同期缩小,导致公司收入、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影响主营业务利润减少约1.5亿元;公司煤矿政策性停产停建,影响主营业务利润减少约1,000.00万元;受疫情影响,公司装备制造板块业务量大幅减少,影响主营业务利润减少约3,000.00万元。
前述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2020年度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1年2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以云南方持有我公司10%的股权,中国宝武持有我公司90%的股权为目标开展深化合作,该事项可能导致未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已于2021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04、005)。
(三)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所面临的内外部经营环境与焦化同行业公司一致。
(四)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询证:
公司控股股东已将前述第(二)项事项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公司,该事项如有最新进展,控股股东将会及时告知公司。其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其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相关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