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18日、2月19日和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诚东先生进行了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诚东先生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之处。
(四)、公司拟与大股东徐诚东先生签订借款合同事项尚需公司本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宜。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告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