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为刘文豪先生,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本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通知,刘文豪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指派惠增强先生替换刘文豪先生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本公司将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惠增强先生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惠增强,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开始为新大洲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惠增强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惠增强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