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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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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出席3人;

  3、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李晓昱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骐、薛洁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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