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2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0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西藏华金天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持本公司股份10,831,6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5%)的股东西藏华金天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天马”)计划在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35,3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70,7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华金天马自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8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3,849,200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1,780,600股,累计减持5,629,800股。华金天马目前持有公司9,588,357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021年2月12日,公司收到华金天马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华金天马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金天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日,华金天马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