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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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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1-013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锋峰先生、孙金国先生和孙利群女士,一致行动人为孙曙虹女士。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孙曙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5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股东孙曙虹女士(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曙虹女士于2021年2月9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68,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为40,556,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孙曙虹女士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已经上市已满3年,孙曙虹的股份锁定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并已按相关要求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为40,5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1-014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孙锋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孙曙虹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孙曙虹女士在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后,2021年2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0,068,400股,减持后孙曙虹女士持有公司40,556,600股,质押22,171,000股,质押占其持股比例为54.67%。具体内容详见《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据公司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

  (3)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的影响。

  2.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自然人

  ■

  根据公司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暂不存在偿债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仅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财务数据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具体用途是孙锋峰本身的资金需求,质押到期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会采取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

  (3)高比例质押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自身行为,暂不存在平仓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1—015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2),经事后审查发现,由于该公告存在一处错漏,本公司现予以补充如下:

  补充前:

  7、出席对象:

  (1)2021年2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补充后:

  7、出席对象:

  (1)2021年2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存在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的股东,关联股东孙锋峰先生为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此孙锋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金国先生、孙利群女士、孙曙虹女士需要回避表决“议案1《关于参股公司股权重组所涉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补充外,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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