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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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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1-01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或“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康得新MTN001,债券代码:101759003)应于2021年2月15日(此日为节假日,顺延至2021年2月18日)偿付利息。截至到期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7康得新MTN00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7康得新MTN001

  4.债券代码:101759003

  5.发行总额:10亿元

  6.发行期限:5年

  7.评级情况:上海新世纪主体评级C,债项评级C

  8.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5%

  9.付息日:2021年2月15日(此日为节假日,顺延至2021年2月18日)

  10.本期应付利息金额:人民币55,000,000.00元

  11.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风险提示

  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截至2021年2月15日(此日为节假日,顺延至2021年2月18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17康得新MTN001”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三、后续处置安排

  1、公司后续将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债务解决方案,力争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事宜达成可行方案。

  2、后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及各投资者,按照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后续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召开持有人会议。公司将保持与各投资者、主承销商等其他中介机构密切沟通,做好相关后续违约处置工作,并确保持续、及时、准确披露违约事项处置进展情况。

  四、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 发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庆/朱烨

  联系电话:0512-80151177

  2. 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联系电话:010-89937926

  3. 联席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李佳

  联系方式:021-61614349

  4. 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80、021-23198682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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