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议案同意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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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现金管理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均已收回。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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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