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2020)京0101民初13007号借款合同纠纷,若法院最终判决上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将对公司期后利润、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截至公告日,公司2个主要银行账户和2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
冻结额度为32,703.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06.47万元;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案基本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西藏发展”)董事会办公室于2020年12月2日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寄送的(2020)京0101民初13007号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借款合同等材料。原告陈金满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吴刚、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借款1800万元及利息(以18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2日起按月息1.5%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请求判令西藏发展对诉讼请求第一项所确定的二被告所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案开庭时间为2021年2月9日14:00。
根据《公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核实,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将聘请专业律师积极应诉,维护上市公司合法利益。
上述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
二、本案最新进展
2021年2月9日,公司收到委派律师提供的关于本案延期开庭情况的说明。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原定2021年2月9日14:00开庭,公司委派律师已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2021年2月9日上午,委派律师接到承办法官电话通知,取消当日下午的开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目前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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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经核实确认后若存在应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四、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2020)京0101民初13007号借款合同纠纷,若法院最终判决上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将对公司期后利润、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截至公告日,公司2个主要银行账户和2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
冻结额度为32,703.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06.47万元;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的《关于公司涉及的(2020)京0101民初13007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延期开庭情况说明》;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