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020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532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8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期内可分期发行。
2021年1月25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1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2021年2月8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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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