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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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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3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11人,实际参加人数为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向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0年绩效考核奖计提比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绩效考核奖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披露的《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2020年8月13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根据该方案,公司拟提取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净利润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如有调增调减项,以调整后金额为准)的5%-10%,作为公司的绩效考核奖,用于公司参与管理的董事长、联席董事长、高管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最终绩效考核奖的计提比例将在最终核发时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现公司将2020年度绩效考核奖励计提比例确定为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计提绩效奖金前)的8%,总额不超过1,76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长、联席董事长放弃领取应分配之绩效考核奖(奖励总额的25%),并建议公司将上述额度于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及改善员工福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的《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联席董事长放弃 2020 年度绩效考核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公司仍按上述确定的比例全额计提绩效考核奖励,并将该部分绩效考核奖额度用于向员工发放评优奖金及提供培训等福利项目。

  郭开铸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理由为:“我作为公司创始人、党委书记、联席董事长,实际上已被公司实控人派出的法人代表完全驾空,对我封锁一切生产经营大小事项信息。连2020年公司年终总结会也只通知董事长何向东参加,没有总裁办通知我参会的任何信息。我对公司2020年绩效考核奖计提比例的形成过程和依据完全不知情。为了对全体股民负责,我只能对此议案表示弃权。”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披露的《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何向东、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联董事郭开铸不认为其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并对本议案表示反对,理由为:“由于公司两大股东的经营理念完全不同,筑华公司已于2020年7月根据国家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赋予的权利,向嘉兴天堂硅谷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其解除筑华公司对其委托8.45%欣龙股份表决权,上市公司已于8月份对此进行了公告。据此,我不应是第二项议案的关联董事,不应回避表决。况且,我一直反对公司从事背离公司大健康大医疗主业(尤其是公司已从事27年的无纺主业)的其他无准确赢利且毫不熟悉的换电网络产业。本着对全体股民负责的态度,故我对第二项议案表示反对。”

  基于公司2020年8月13日公告的《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关于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间表决权委托关系解除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公司认为郭开铸先生仍应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 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 2021-004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之二级子公司海南库仑换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库仑”) 拟与库仑能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仑能网”)签署《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网络运营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开展海南新能源汽车换电网络运营业务。根据拟签署的协议内容,预估2021年度与关联方库仑能网全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向东先生、郭开铸先生、Antony先生、于春山先生、王林江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库仑能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航柯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三楼4001

  主营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蓄电池租赁等。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库仑能网的总资产为2941.30万元、净资产为2279.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16.36万元、净利润为-720.3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南库仑与库仑能网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目前的库仑能网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库仑能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海南库仑、库仑能网同意在海南省区域或范围内(以下简称“合作区域”)进行新能源汽车换电站网络运营合作。

  (2)库仑能网依托海南库仑换电网络,凭借其专业技术和经验,为海南换电网络提供数据平台、移动终端应用及结算能力,通过“库仑能网APP”平台形式直接向用户提供换电服务,集中收取换电服务费。海南库仑作为海南换电站的线下运营方,库仑能网向海南库仑采购换电站运营服务。

  (3)海南库仑确认并同意,非经库仑能网特别认可或同意,除库仑能网外,海南库仑不得在合作区域内与任何第三方就换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或类似业务进行合作。库仑能网在海南省境内选择海南库仑作为换电站的独家合作伙伴,不再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建设运营换电站。

  (4)库仑能网授权海南库仑在合作区域内就其商标、标识或其他知识产权进行排他性的使用许可。

  (5)海南库仑、库仑能网确认,以新能源汽车能源补给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2021年12月31日之前,就换电站销售的每单位电能(千瓦时,kwh),海南库仑应取得的单位换电站服务费(含电费)为1.54元/电池度。预计2021年度,换电站服务费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6)海南库仑应收换电站服务费(含电费)按自然月结算。

  (7)海南库仑、库仑能网同意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年。合作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双方应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进行协商。海南库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海南库仑、库仑能网拟于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网络运营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对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尚不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业务中所占比例较小,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1、2020年3-5月,公司关联方Heaven-Sent Gold Group Company Limited(硅谷天堂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采购一次性防护口罩,总计关联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96.34万元;

  2、2020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欣龙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参照标的公司净资产,以零对价收购关联方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库仑换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3、2020年10月起,海南库仑与库仑能网开始尝试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网络试运营合作。截至2020年12月底,双方累计结算换电站服务费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90.79万元;

  4、2020年11月,公司关联方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购买无纺制品,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1200元;

  5、2021年1月,公司关联方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欣龙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购买无纺制品,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3528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审议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并请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将与关联人库仑能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经营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对公司经营的有利补充。该关联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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