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1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港口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16日,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港口集团”)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等相关主体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厦门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港口集团。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获得厦门市国资委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福建省港口集团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了经营者集中审查相关材料,并于2020年12月28日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立案通知书》(反垄断立案〔2020〕482号)。
2021年2月9日,福建省港口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80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