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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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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原股份”)在进行相关自查时,发现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因疏忽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现说明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原股份”)于2020年8月及12月与Alphawave IP Inc.(以下简称“Alphawave”)签署《Value-Added Reseller Agreement》(以下简称“VAR”)、《Sublicense Addendum #1》(以下简称“授权分录”)及其修正案,约定公司向Alphawave采购SerDes IP和相关服务,并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本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294.23万美元。

  ●Alphawave为公司关联法人,关联关系为Alphawave董事Sehat Sutardja(周秀文)是公司董事长兼总裁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及董事、副总裁Wei-jin Dai(戴伟进)的妹夫,公司与Alphawave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与Alphawave IP Inc.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和Wei-jin Dai(戴伟进)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原股份”)于2020年8月及12月与Alphawave IP Inc.(以下简称“Alphawave”)签署《Value-Added Reseller Agreement》(以下简称“VAR”)、《Sublicense Addendum #1》(以下简称“授权分录”)及其修正案,约定公司向Alphawave采购SerDes IP和相关服务,并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本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294.23万美元。

  Alphawave为公司关联法人,关联关系为Alphawave董事Sehat Sutardja(周秀文)是公司董事长兼总裁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及董事、副总裁Wei-jin Dai(戴伟进)的妹夫,公司与Alphawave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追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Alphawave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说明

  Alphawave为公司关联法人,关联关系为Alphawave董事Sehat Sutardja(周秀文)是公司董事长兼总裁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及董事、副总裁Wei-jin Dai(戴伟进)的妹夫,公司与Alphawave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Alphawave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总部位于加拿大多伦多的面向电子设备的多标准IP互联解决方案的领先供应商,目前拥有约100人的研发团队,全部位于加拿大。Alphawave主营业务为多标准SerDes IP核及Chiplet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面向多个终端市场(数据中心、网络通讯、AI、自动驾驶、5G通信、存储等)的广泛产品组合,其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为Tony Pialis先生。

  Alphawave深耕高速SerDes及相关技术领域,创新性地开拓基于DSP的体系结构和IP编译器的可配置SerDes IP平台,提供面向多个终端市场的广泛产品组合,从高性能到低功耗低成本不同的产品线拥有超过40个基于先进工艺节点的高速SerDec IP及相关技术,包括基于DSP的112G/56G SerDes、PCI-Express(支持PCI-E Gen5)、ReTimer、D2D(die-to-die interface)等,以及针对超短距(XSR/USR)、系统级封装和板级芯片互联领域实现112 Gbps传输速率下不到1mW/Gbps的传输功耗的解决方案。Alphawave于2020年10月荣获2020年度台积电(TSMC)OIP合作伙伴高速SerDes IP著名奖项,台积电(TSMC)年度最佳OIP合作伙伴奖授予在设计、开发和技术实施方面达到最高标准以加速硅创新的合作伙伴公司。

  2020年度,Alphawave营业收入约为3,400万美元,其中中国区营业收入约为1,000万美元。2020年度订单金额约为7,500万美元,其中中国区订单金额约1,500万美元(以上数据为IFRS标准下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Alphawave计划近期在伦敦证券交易所IPO。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Alphawave之间不存在股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本次追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Alphawave采购SerDes IP和相关服务。

  (二)关联交易价格

  本次追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目前本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双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正常履约。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根据公司与Alphawave签署的VAR,本次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Alphawave委任公司担任为Alphawave 相关IP授权的经销商,向区域内的下游客户销售Alphawave授权IP及相关服务。

  2、公司在向下游客户销售Alphawave授权IP及相关服务时,需与Alphawave签署相关IP分授权附录,并在分授权附录内约定授权IP及相关服务内容、授权及相关服务费用、付款条件等具体细节。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追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采购SerDes IP和相关服务,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具有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Alphawave之间的初步合作尝试,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签署并良好执行,为公司与Alphawave深度合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成为其在指定地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唯一销售合作伙伴奠定了基础,具有商业合理性。关于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内容,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与Alphawave IP Inc.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未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与Alphawave IP Inc.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和Wei-jin Dai(戴伟进)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Alphawave的初步合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未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Alphawave的初步合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未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对双方的初步合作进行追认。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追认与Alphawave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文件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芯原股份本次追认的与Alphawave已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系双方在SerDes及相关技术领域的初步合作尝试,有利于双方未来借助各自的优势和资源继续开展深度合作。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追认与Alphawave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认与Alphawave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与Alphawave IP Inc.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AlphawaveIP Inc.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原股份”)拟与Alphawave IP Inc.(以下简称“Alphawave”)签署《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Alphawave指定公司作为其在指定地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唯一销售合作伙伴,公司在上述地区内拥有独家销售Alphawave的一系列多标准SerDes IP的权利,同时成为Alphawave在全球范围内首选的ASIC合作伙伴。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和Wei-jin Dai(戴伟进)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Alphawave合作的高速SerDes及相关技术产品规格高、项目规模大,因此市场销售难度较高,可能存在销售情况与预期存在差异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公司需按季度支付Alphawave固定保底费用,如发生上述销售不及预期的情况,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Alphawave签署合作框架协议,Alphawave指定公司作为其在指定地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唯一销售合作伙伴,公司在上述地区内拥有独家销售Alphawave的一系列多标准SerDes IP的权利,同时成为Alphawave在全球范围内首选的ASIC合作伙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Alphawave为公司关联法人,关联关系为Alphawave董事Sehat Sutardja(周秀文)是公司董事长兼总裁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及董事、副总裁Wei-jin Dai(戴伟进)的妹夫,公司与Alphawave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公司与Alphawave交易合同金额为294.23万美元,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过交易标的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说明

  Alphawave为公司关联法人,关联关系为Alphawave董事Sehat Sutardja(周秀文)是公司董事长兼总裁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及董事、副总裁Wei-jin Dai(戴伟进)的妹夫,公司与Alphawave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Alphawave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总部位于加拿大多伦多的面向电子设备的多标准IP互联解决方案的领先供应商,目前拥有约100人的研发团队,全部位于加拿大。Alphawave主营业务为多标准SerDes IP核及Chiplet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面向多个终端市场(数据中心、网络通讯、AI、自动驾驶、5G通信、存储等)的广泛产品组合,其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为Tony Pialis先生。

  Alphawave深耕高速SerDes及相关技术领域,创新性地开拓基于DSP的体系结构和IP编译器的可配置SerDes IP平台,提供面向多个终端市场的广泛产品组合,从高性能到低功耗低成本不同的产品线拥有超过40个基于先进工艺节点的高速SerDec IP及相关技术,包括基于DSP的112G/56G SerDes、PCI-Express(支持PCI-E Gen5)、ReTimer、D2D(die-to-die interface)等,以及针对超短距(XSR/USR)、系统级封装和板级芯片互联领域实现112 Gbps传输速率下不到1mW/Gbps的传输功耗的解决方案。Alphawave于2020年10月荣获2020年度台积电(TSMC)OIP合作伙伴高速SerDes IP著名奖项,台积电(TSMC)年度最佳OIP合作伙伴奖授予在设计、开发和技术实施方面达到最高标准以加速硅创新的合作伙伴公司。

  2020年度,Alphawave营业收入约为3,400万美元,其中中国区营业收入约为1,000万美元。2020年度订单金额约为7,500万美元,其中中国区订单金额约1,500万美元(以上数据为IFRS标准下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Alphawave计划近期在伦敦证券交易所IPO。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Alphawave之间不存在股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1.1条第(十一)项“本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排他性

  Alphawave指定公司作为其在指定地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唯一销售合作伙伴,公司在上述地区内拥有独家销售Alphawave的一系列多标准SerDes IP的权利,同时成为Alphawave在全球范围内首选的ASIC合作伙伴。

  2、销售模式

  Alphawave在过往成交价的基础上加以一定折扣作为公司相关SerDes IP采购成本价,公司采购后自主定价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如公司销售价格高于标准市场价,将按一定共享比例调整采购成本价。

  3、付款条件

  公司合作期内每年需按季度支付对方固定保底费用(排他性对价),合约期3年内累计需支付对方5,400万美元固定保底费用。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公司所有应向Alphawave支付的费用将用于冲抵该固定保底费用。如年度支付Alphawave的固定费用在冲抵公司应付款金额后仍有剩余,公司将采购相关SerDes IP作为库存许可,用于日后对外销售。

  4、生效条件及合作期限

  合作框架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且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生效起三年。协议生效前Alphawave已签订单将由Alphawave履行。

  5、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作框架协议,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的30日内未能进行补救,另一方可解除合作框架协议。

  6、争议解决

  与合作框架协议相关的争议应通过双方诚意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未能在协商开始后的30天内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应依据美国仲裁协会的商事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仲裁地点为美国加州旧金山。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公司与Alphawave的关联交易定价综合参考中国SerDes市场发展前景、Alphawave技术能力、SerDesIP市场价格等因素,由双方充分沟通并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定价分析

  1、合理性分析

  根据双方合作模式,Alphawave在过往直接授权成交价的基础上加以一定折扣作为公司相关SerDes IP采购成本价,再经公司自主定价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在代销业务中提供一定折扣属于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公司合作期内每季度需支付对方固定保底费用,采用保底费用的方式是基于公司获得在指定地区独家销售及成为其全球范围内首选的ASIC合作伙伴的权利,并且支付保底费用在行业内存在过往案例,具有合理性。

  2、公允性分析

  经双方约定,公司合约期3年内需累计支付对方5,400万美元固定保底费用,参考市场情况逐年递增,其中首年(2021年度)固定保底费用远低于Alphawave于2020年度在疫情影响下从中国区取得的1,500万美元订单金额,保底费用定价基于以下原因:

  ①SerDes及相关技术在中国市场容量将快速增长

  数字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推动了数据中心/云服务器、人工智能、5G基础设施、数据网络、自动驾驶等相关应用的高速发展,对SerDes及相关技术产生了巨大的需求。预计未来SerDes及相关技术在中国将迎来快速增长。根据知名IP领域调研机构IPnest报告,2020年度全球高速SerDes IP市场容量约为4.03亿美元,预计2023年度将增加至约5.66亿美元,复合增长率约为12.00%。2020年度中国高速SerDes IP市场容量约为0.93亿美元,中国市场容量占比约为22.98%;预计2023年度中国SerDes IP市场将达到约1.96亿美元,复合增长率约28.44%,中国市场容量占比预计将提升至约34.66%。

  面对快速增长的中国SerDes市场,公司年均保底费用仅不到中国2023年市场容量的10%。

  ②Alphawave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Alphawave深耕高速SerDes及相关技术领域,其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其技术能力情况详见本公告“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之(二)关联人情况说明”相关内容。此外,根据IPnest的研究报告,2019年度Alphawave是全球排名第三的有线接口IP提供商,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2.9%。

  SerDes技术难度较高,单个IP平均市场价约300万-600万美元。Alphawave过往已在中国地区进行市场布局,2020年,Alphawave中国市场内仅授权给不到三个客户,订单金额即超过1,500万美元。因此,公司保底业绩目标完成压力较小。

  ③公司市场地位及影响力

  公司是一家依托自主半导体IP,为客户提供平台化、全方位、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和半导体IP授权服务的企业。作为2019年度中国大陆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七的半导体IP授权服务提供商,公司在中国拥有丰富的市场经验和销售渠道、优秀的客户基础及合作关系,有能力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

  综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SerDes及相关技术简介

  1、SerDes及相关技术的功能、典型应用领域和场景

  高速数据传输是数字化和信息化时代所必须的一种关键技术。随着各种电子连接设备的快速增长,设备之间交换的数据量也不断高速增长,各类终端设备对数据交换、传输和处理的需求也大幅提升,因而高速数据接口IP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各类主流的高速接口协议,如PCI-Express、以太网、SATA、MIPI、USB等,都需要与串行器/解串器SerDes绑定使用,以在数据发送端将多路低速并行信号转换为串行信号进行传输,并在接收端将高速串行信号重新转换成低速并行信号。

  采用串行信号传输具有功耗低、抗干扰强、速度快、对传输信道需求较低等优势,因此SerDes技术被广泛应用在电信通讯、网络传输、PC/服务器、数据中心、固态硬盘存储等领域。而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视机/机顶盒、家庭网关、人工智能终端、智能监控、智能家居、自动驾驶等数据密集型应用产品对数据处理效率的要求不断提升,SerDes也已经在这类终端中得到广泛应用,而SerDes技术本身也正向着更高传输速率的方向演进。

  2、SerDes及相关技术主要下游厂商类型

  中国作为全球半导体技术的主要市场,以及各类终端电子设备的主要生产国,对高速数据传输技术的需求广泛。为应对市场对数据传输越来越高的要求,本土的网络传输ASIC芯片提供商、FPGA芯片提供商、CPU芯片提供商、GPU芯片提供商、人工智能芯片提供商、应用处理器芯片提供商、接口控制器芯片提供商等芯片设计公司,都采用了集成一种或多种高速传输协议的SerDes技术。

  此外,随着终端系统公司(含通讯设备、服务器、网关、个人电脑、电视机/机顶盒、监控设备、智能音箱、智能投影仪等的提供商)、互联网企业(含智能硬件生态系统、网络社交、多媒体服务等的提供商)和数据中心/云服务提供商提供基于大数据分析、处理和传输的业务需求不断提升,芯片上的先进SerDes技术将是整个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Alphawave拥有全球领先的一系列高速SerDes及相关技术,该技术是大数据时代下重要产业应用所必需的关键连接技术。通过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公司将作为Alphawave在指定地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唯一销售合作伙伴,双方可以借助各自的优势和资源,互利共赢,在SerDes及相关技术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影响如下:

  1、助力国内半导体产业核心技术布局

  公司凭借强大的本地研发力量及业务推广团队,可以广泛且深入地帮助国内重要产业及企业长期且高效地获取业界一流的SerDes及相关技术,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丰富国内半导体产业核心技术布局,有益于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2、扩充公司业务范围,具有协同效应

  公司目前拥有图形处理器IP、神经网络处理器IP、视频处理器IP、数字信号处理器IP和图像信号处理器IP五类处理器IP、1,400多个数模混合IP和射频IP。通过与Alphawave的深度合作,公司将进一步扩充自身半导体IP授权业务范围、提升平台化解决方案的先进性及设计灵活度。

  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与Alphawave的合作,与公司现有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实现联动。随着近几年公司服务的客户群体中互联网公司、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器/运营商逐步增加,该类客户对高端的高速数据传输技术有较高需求。公司与Alphawave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成为Alphawave全球首选的ASIC业务伙伴,可以为国内相关客户提供更高效及时并优质的技术支持,保障公司服务质量,提升客户粘性,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

  3、有利于公司Chiplet业务战略发展

  作为领先的芯片设计服务和半导体IP供应商,公司提出了IP as a Chiplet (IaaC)的理念。未来,Chiplet业务的发展也对高速SerDes IP及相关技术有着较高需求,与Alphawave的合作将有助于公司在Chiplet业务上的战略布局。

  综上,本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性合作,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的业绩将会产生积极影响,但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履行本次合作框架协议而对Alphawave形成依赖。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Alphawave IP Inc.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和Wei-jin Dai(戴伟进)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Alphawave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深度合作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交易符合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Alphawave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深度合作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交易符合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深度合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拟与Alphawave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相关事项的董事会文件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芯原股份本次拟与Alphawave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双方可以借助各自的优势和资源,互利共赢,在SerDes及相关技术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公司拟与Alphawave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与Alphawave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风险提示

  (一)销售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与Alphawave合作的高速SerDes及相关技术产品规格高、项目规模大,因此市场销售难度较高,可能存在销售情况与预期存在差异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公司需按季度支付Alphawave固定保底费用,如发生上述销售不及预期的情况,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二)审批风险

  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Alphawave IP Inc.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560号张江大厦20楼芯原股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5日

  至2021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情况。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2 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VeriSilicon Limited,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2月2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560号张江大厦20楼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和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于2021年2月24日17:00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verisilicon.com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应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须在2021年 2 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上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560号张江大厦20楼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51334800

  邮箱:IR@verisilicon.com

  联系人:施文茜、石为路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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