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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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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0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2月8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66,530.79万元调整为总额不超过166,530.75万元,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6,530.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调整后: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6,530.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并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批程序及“(一)九江生产基地项目情况”、“(二)福鼎生产基地项目情况”、“(三)东至生产基地项目情况”、“(四)华南生产基地项目情况”中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内容;更新了“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内容;新增了“五、财务风险”、 “六、股权质押风险”、“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风险披露内容,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并更新了“(一)九江生产基地项目情况”、“(二)福鼎生产基地项目情况”、“(三)东至生产基地项目情况”、“(四)华南生产基地项目情况”中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内容,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公司同步修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修订稿)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汇丰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共同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合同签订日起),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汇丰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综合授信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1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汇丰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0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2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的生产经营及正常业务开展需求,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的持续发展,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汇丰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合同签订日起),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获批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22.22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本次授信担保情况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汇丰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综合授信的担保

  1、担保情况

  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时由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亿的连带责任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经纬

  注册资本:40,7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研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08-25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体):

  单位:万元

  ■

  四、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0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2月8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66,530.79万元调整为总额不超过166,530.75万元,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6,530.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调整后: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6,530.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并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批程序及“(一)九江生产基地项目情况”、“(二)福鼎生产基地项目情况”、“(三)东至生产基地项目情况”、“(四)华南生产基地项目情况”中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内容;更新了“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内容;新增了“五、财务风险”、 “六、股权质押风险”、“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风险披露内容,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并更新了“(一)九江生产基地项目情况”、“(二)福鼎生产基地项目情况”、“(三)东至生产基地项目情况”、“(四)华南生产基地项目情况”中项目涉及的审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公司同步修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修订稿)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1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64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按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6日、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1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31日披露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 年 2 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6,530.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调整后: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6,530.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1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券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3月31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63,838,834股;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之日的总股本546,129,449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6,530.75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2020年1-9月,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18,373,889.44元和515,786,138.88元。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但由于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未来整体收益情况较难准确预测,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对2020年度全年的业绩预告,假设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保持相同增长率,同时假设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0%、10%、15%。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利润增长幅度预计将小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着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 本次发行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巩固和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动力。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资产净额将同时增加,从而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公司的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和优化。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在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富先生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融资事项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同时,已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形成议案,并已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以进一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1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31日披露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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