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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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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1-01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框架协议内容:新特能源公司拟在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投资建设多晶硅及配套产业,新能源电站项目等。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属于投资框架协议,本协议涉及的部分项目尚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尚需获得项目工业用地、新能源资源开发指标,完成各项批复手续等工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协议中提及的投资金额均为预估数,可能存在部分项目无法实施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项目何时投资建设尚未确定,即使部分项目具备条件后在2021年度开工建设,由于项目建设尚需一定周期,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包头市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1年2月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公司)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在内蒙古包头市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书》。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新特能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目前框架协议中所涉及项目尚处于前期论证阶段,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批复手续后,公司及新特能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与目标

  为积极响应国家“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号召,依托包头市电力成本及风光资源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新特能源公司在高纯多晶硅行业的先进研制能力、大型光伏、风电资源开发优势,新特能源公司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签订了本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

  年产20万吨高纯多晶硅及配套20万吨工业硅和新能源电站开发项目。一期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及投资5GW的新能源电站,二期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高纯多晶硅、20万吨工业硅项目及投资5GW的新能源电站。

  2、项目用地

  包头市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为新特能源公司提供足够的符合项目规划建设的化工工业用地,新特能源公司将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获得上述土地。

  3、投资金额及进度

  (1)20万吨高纯多晶硅一期10万吨拟投资80亿元,在取得项目用地、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具备开工条件后一个月内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开工后18-24个月内建成投产。二期10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工业硅及配套项目将根据市场、批复等情况推进。

  (2)10GW新能源电站根据包头市“十四五”新能源开发建设规划及电网调峰接入负荷消纳情况分期投资建设。

  上述投资尚需履行新特能源公司、特变电工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4、政策支持

  (1)包头市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协助新特能源公司在当地为实施项目投资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协助项目公司申报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各类政策支持。

  (2)包头市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在项目用地、用水、用电、人才引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及相关优惠。

  5、生效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特能源公司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书》,旨在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扩大公司多晶硅生产规模及风光资源开发规模,提升新能源产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涉及的部分项目尚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项目尚需获得项目工业用地、新能源资源开发指标,完成各项批复手续等工作,具体项目何时投资建设尚未确定。即使部分项目具备条件后在2021年度开工建设,由于项目建设尚需一定周期,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 重大风险提示

  1、框架协议中所涉项目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协议中提及的项目投资金额为预估数,项目实施内容、投资金额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框架协议中所涉项目在投资建设前,尚需取得项目所需工业用地,完成项目各项批复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框架协议中所涉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可能存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的风险。

  4、框架协议实施周期长,存在期间因市场环境变化或政策变化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5、新能源电站建设投资需根据新能源资源开发指标获取情况确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具体投资项目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批复文件后方可投资建设,公司及新特能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2 月9日

  ●报备文件

  (一)投资框架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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