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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01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2月6日下午13:30在公司九号楼52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尹巍先生、副董事长白致铭先生、董事秦祥秋先生、董事符俊辉先生、董事马前程先生、独立董事王洪阳先生、独立董事陈元先生和独立董事张湧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秦祥秋、徐正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秦祥秋、徐正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秦祥秋、徐正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资产并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资产并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购买生产设备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1月与德国Elmotec Statomat Vertriebs GmbH (下称“德国ES”)进行合作,鉴于德国ES已被舍弗勒集团收购及公司与舍弗勒集团的配套合作,故取消前期授权的相关合作,公司未来仍将以新能源产业和新技术等发展为战略方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02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2月6日在公司九号楼5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监事表决,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资产并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购买生产设备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03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资产并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为开拓电动自行车定转子与总成业务,进一步挖掘天津及周边市场潜力,增强与电动自行车客户的上下游本地配套,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收购唐山荣辉车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含土地及厂房)。同时,拟以自有资金在天津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定名天津信质电机有限公司(具体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天津信质”),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拟提请董事会在不超过13,000万元的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收购资产及天津信质设立等相关事宜。

  (二)购买资产及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均采用现金方式结算。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资产并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总额度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荣辉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荣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82774838G

  成立日期:2009年1月7日

  注册资本:3244.88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年1月7日至2039年1月6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志发

  注册地址: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总公司五社区

  经营范围:生产自行车、助力车及其零部件,销售本公司产品,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控股股东为唐山亨通车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曹铃楠),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权属情况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资产评估情况

  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30日,唐山荣辉车业有限公司名下纳入被收购范围的资产的市场价值合计为4,380.74万元,较账面价值增值288.18万元,增值率7.04%。

  (四)定价依据

  唐山荣辉地址位于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本次收购将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唐山荣辉车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0196号)中确定的评估值结果为依据。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收购的价格为4,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最终资产收购协议,待协议签订后再对外披露进展公告。

  四、拟购买资产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天津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天津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较低的仓储成本辐射天津地区乃至北方市场,以期进一步满足天津地区的市场需求。同时,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购买资产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购入后将纳入企业固定资产核算,对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保持长期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五、未来计划

  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围绕“专精特新”重点在专业、管理、创新方面布局。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尤其是电机定转子及总成产品的配套研发和零部件制造平台改进,争取在高端制造产业及新能源产业升级中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为全球领先的电机、整车厂商提供先进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将继续巩固细分行业的优势地位。

  六、其他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04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洪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洪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长鹰信质

  股票代码:002664

  股票上市时间:2012年3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尹巍

  董事会秘书:陈世海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联系电话:0576-88931163

  联系传真:0576-88931165

  电子信箱:xinzhi@chinaxinzhi.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5)。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洪阳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洪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8月出生,经济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1999年7月至2007年9月任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07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兼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2年10月至今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9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时,王洪阳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2月1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0日期间(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收件人:陈世海

  邮编:318016

  联系电话:0576-88931163

  传真:0576-8893116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附件: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洪阳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05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418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中,提案1、2、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1年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19日- 2021年2月20日9:00- 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8016)。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世海

  联系电话:0576-88931165

  传真:0576-88931165

  电子邮箱:xinzhi@chinaxinzhi.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664”,投票简称为“信质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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