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6,929,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9%;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18日;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是股东对该等股份所作的限售承诺期届满的例行信息披露,并不代表股东对该等股份的减持计划。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7号)核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0年6月17日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25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613,238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13,324,339股变更为760,937,577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限售期等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613,324,339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60,937,577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量较发行后无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中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哈尔滨)智能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分别承诺各自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限售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所有股东不存在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并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
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1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36,929,478股;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4名,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六、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哈工智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遵守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的承诺;哈工智能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哈工智能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安信证券对哈工智能本次为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解除股份限售申请书;
3、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