滤材料,也是干净空气设备的核心部件。
(2)玻璃纤维滤纸作为消耗品,需求市场广阔
高性能玻璃纤维过滤纸是公司三大主要干净空气介质过滤材料之一,其需求主要由三部分构成:①新增需求,即下游应用新建项目或新增产能带来的需求;②更换需求,当使用后的玻璃纤维过滤纸容尘量增加时,其通风阻力亦会随之增大,一般按照行业惯例,当其通风阻力达到初始值的两倍时则需更换;③替换需求,随着先进制造业及产业升级的发展,对作业、储存等生产环境要求越来越高,当原有中低效过滤介质不能满足精细化生产的需求时,用户需要更换更高效率的干净空气过滤材料。
随着我国电子、医疗、制药、农牧业、食品、核电、军工等行业的快速发展,玻璃纤维过滤纸的需求不断上升。目前,以玻璃纤维过滤纸为核心过滤介质的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等已广泛地应用于上述行业,用以创建干净的生产环境、运行环境以及生存环境。
此外,公司干净空气产品已从核心过滤材料生产延伸到干净空气装备制造及系统解决方案,拥有整合创新优势,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抓住行业机遇,进一步为客户做好服务,以满足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促进干净空气行业健康发展。
(3)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必要途径
①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为公司开拓干净空气市场提供过滤材料的供应保障
公司同时拥有干净空气行业三大主要介质过滤材料——高性能玻璃纤维滤纸、低阻熔喷滤料、高效PTFE滤膜。其中,高性能玻璃纤维滤纸过滤精度高、容尘量大、耐热阻燃,效率涵盖国际标准初、中、高效分类品级,广泛应用在电子、医药、农牧业新风、核电等较高等级干净空气需求空间,是干净空气装备及系统的重要材料。本项目通过提高高性能玻璃纤维滤纸的产能与品质,有利于拓展公司在全球干净空气行业的品牌地位,为不断增长的下游需求提供可靠的产能支撑。
②有利于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进一步发挥在干净空气领域的技术工艺优势、整合创新优势及智能制造优势,把优质的过滤材料和技术推向干净空气消费市场,运用智能制造,打造智慧工厂,形成规模化先进制造优势,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有助于为不同应用场景用户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干净空气定制化产品和解决方案,达成整体设计、成本优化的目标,服务好干净空气事中、事后的需求。
3、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
(1)国家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对现有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制造2025》提出,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在重点领域试点建设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人机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
本项目的实施顺应了制造业智能发展的大趋势,国家鼓励提升制造行业智能化水平的政策倡议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对公司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以“干净空气”为愿景目标,是国内干净空气过滤滤材龙头制造商,长期为电子、医疗、食品等行业提供高端过滤产品及技术支持服务。同时,公司产品已覆盖干净空气的核心材料端、智能制造端、用户服务端,形成了独特的商业模式。随着全球干净空气市场的日益发展,对核心过滤材料产品规模、质量、技术、成本等要求日益增大。
在行业发展新的形势下,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势在必行,对现有的干净空气过滤材料的生产线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能力,抓住材料国产化替代趋势,进一步加强公司在细分行业的技术、规模及品牌领先优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技术可行性
玻璃纤维过滤纸生产成型技术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纤维结构配比;二是纤维表面处理;三是智能生产过程控制。在纤维配比方面,通过将不同种类和直径的纤维、助剂按照产品性能指标要求,以特定比例混合,以增强玻璃纤维微观结构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提高玻璃纤维制品的综合性能并降低生产成本。在纤维表面处理方面,主要通过添加表面活性剂和涂层材料等方法,去除纤维表面的杂质并赋予纤维防水抗油、耐酸碱性、抗菌等定制化性能。在生产过程控制方面,通过各分段设备智能化控制和在线监测等手段,实时监控产品的质量,提高产品合格率,提升产能。
公司深耕在玻璃纤维滤纸行业多年,凭借持续的创新能力、较强的研发能力、独特的工艺技术以及稳定的质量控制等优势,是国内少数能够生产超高效玻璃纤维滤纸的企业,拥有包括成分、配方、工艺、结构、检测方法等相关专利并成功运用于实际生产过程中,在行业中已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且多项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拥有重庆纤维研究设计院和重庆造纸工业设计研究院两大研究机构,并设立“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专业的研发设计团队,丰富的研究开发成功,成型的独立研发体系,是行业内少数具有全方位检测手段的企业。
4、补充流动资金
(1)缓解资金压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
玻璃纤维及其深加工行业和空气净化装备行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很大。近年来,公司业务情况持续向好,各项业务增长较快,预计公司营业收入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所带来的在管理、技术、人才投入等方面日益增加的资金需求相比,公司目前的流动资金尚存在缺口。因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缓解公司快速发展引致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是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实保障,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2)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的需要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当风险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时,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而在市场环境较为有利时,有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而失去发展机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2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规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1)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业务,该项目产品是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如玻璃纤维过滤纸、真空绝热板芯材、保温棉毡及AGM隔板等产品的上游原材料,在干净空气、高效保温和节能环保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本次高性能玻璃微纤维建设项目投产后,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新增原材料需求,强化整体规模优势,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
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业务,该项目产品是公司三大主要干净空气介质过滤材料之一,可用于电子、医疗、制药、农牧业、食品、核电、军工等生产环境、运行环境以及生存环境,也是公司现有的干净空气设备的上游行业和“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的下游行业。
(3)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
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属于公司现有的业务,该项目属于对公司现有的滤纸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是行业内少数能够同时生产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和玻璃纤维滤纸的企业,公司长期在超细玻璃纤维棉和玻璃纤维滤纸行业深耕细作,拥有重庆纤维研究设计院和重庆造纸工业设计研究院两大研究机构,建有专业的研发设计团队和成型的独立研发体系。
(2)技术储备
公司长期从事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和玻璃纤维滤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持续的创新能力、较强的研发能力、独特的工艺技术以及良好的质量控制等优势,拥有包括成分、配方、工艺、结构、检测方法等相关专利并成功运用于实际生产过程中,在行业中已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且多项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得147项专利授权,并拥有多种行业一流的检测设备,是行业内少数具有全方位检测手段的企业,检测范围覆盖原材料、产成品、新产品以及部分终端产品。
(3)市场储备
超细玻璃微纤维棉是主要用于生产玻璃纤维滤纸、真空绝热板芯材、AGM隔板等相关产品,在干净空气和保温节能领域均得到广泛的应用。随着我国电子信息、核电、制药、医疗、汽车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市场对玻璃微纤维棉的需求迅速上升;在玻璃纤维滤纸方面,公司是国内干净空气过滤材料龙头企业,长期为电子、医疗、食品等高净度要求行业提供高端过滤材料及技术支持,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此外,公司干净空气产品已从核心过滤材料生产延伸到干净空气装备制造及系统解决方案,拥有整合创新优势,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抓住行业机遇,进一步为客户做好服务,以满足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促进公司协调发展。
四、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扩充业务规模、提升资金实力、抵御市场竞争风险、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地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建立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人才结构,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加强专业化团队的建设。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以及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六)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五、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
3、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4、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5、对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6、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7、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如有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述承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0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再升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再升科技”)拟与董事长郭茂先生、监事曾影女士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本次出资人郭茂先生的姐姐郭彦女士持有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22.22%股份,构成关联关系,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期间,公司与郭茂先生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未经审计)如下:
■
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期间,公司与曾影女士之间无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一、公司为商用飞机、机场冷链物流配套的相关产品目前还处于市场拓展初期,产品研发、推广和销售还需要较大的市场投入和资金花费;二、短期内相关市场需求特别是新装市场需求较小,时间周期较长,未来能否盈利何时盈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素;三、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高效节能产品隔音隔热毯用玻璃纤维棉,可以用于飞机机舱、船舱、地铁等对隔音隔热综合性要求较高的应用领域。公司按照美国材料试验协会(简称“ASTM”)的标准建设了声学实验室,完成了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AS9100认证,目前已实现ZSZY-2A隔音隔热用玻璃纤维棉的供应保障,列入了中国商飞QPL。本次对外投资企业计划将入驻大飞机航空产业园(上海浦东机场南侧临港新片区大飞机园),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的产业链延伸能力。
为加快公司在航空应用领域的发展,公司拟与郭茂先生、曾影女士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意向租赁大飞机航空产业园厂房,新购相关设备,建立配套材料性能研究实验室,在隔音隔热毯、航空电缆PTFE膜、飞机用空气过滤器、飞机用油过滤器、航空冷藏箱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方面开展经营。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合资公司70%的股权,郭茂先生持股29%,曾影女士持股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公司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金额虽达到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郭茂,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系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曾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生,在读博士,系公司监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再升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
(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业盛路188号450室
(5)经营范围:隔音隔热毯、航空电缆PTFE膜、飞机用空气过滤器、飞机用油过滤器、航空冷藏箱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注:上述公司设立具体事宜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合资公司出资情况
■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核心原材料技术优势,通过入驻大飞机航空产业园有利于继续发挥公司的产业链延伸能力,打通从材料到制品的布局,开拓商用飞机、机场冷链物流配套及直供市场,形成公司未来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五、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下:一、公司为商用飞机、机场冷链物流配套的相关产品目前还处于市场拓展初期,产品研发、推广和销售还需要较大的市场投入和资金花费;二、短期内相关市场需求特别是新装市场需求较小,时间周期较长,未来能否盈利、何时盈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素。三、合资公司目前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大飞机航空产业园厂房尚未正式交付且预计建设时间较长,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形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茂先生、郭思含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其余7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出资35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合资公司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资协议、支付投资款及相关登记注册手续等。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再升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各出资人按照持股比例以现金出资,所涉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关于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做出的决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关联监事曾影女士回避该议案表决,其余2名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
●拟派发现金红利: 35,911,984.90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实际运营情况,拟定本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0年9月30日,再升科技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6,534,252.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1年1月29日,公司总股本719,364,05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1,124,35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911,984.90元(含税)。
2.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124,35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注:本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关于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授权事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实际运营情况,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2020年实际运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2020年9月30日前三季度的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5元(含税),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2020年实际运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21-009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的规定,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再升科技”)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2015年1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00股,发行价为7.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3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6,014,500.00元(不含税),余额为人民币108,285,5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180,0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05,5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5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08号《验资报告》。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公司于2016年5月非公开发行25,923,3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77,699,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1,091,809.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56,607,190.28元。
上述资金于2016年5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1545号《验资报告》。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114,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153,953.1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46,046.81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9号《验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注2:公司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00101040017784)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和“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专户余额为0.00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西南证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0001083600050220571)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公司募投项目“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专户余额为0.00元。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607,190.28元,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756,567,605.00元,二者相差39,585.28元,主要系保荐承销费的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196,116.70元与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6,531.42元(不含税)之间差额,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以自有资金补齐该差额。
注2:本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重庆纸研院,具体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17年3月,重庆纸研院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3903115110903),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分批从初始存放银行转移到新开设账户。
注3: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3905642910712)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本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具体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17年7月,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000089159484),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从初始存放银行转移到新开设账户。
注5: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0050108360000000100)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非公开发行“高性能玻璃微纤维建设项目”,专户余额为 0.00元。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宣汉正原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宣汉正原、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注6: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7: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8:公司存放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5000089159484)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专户余额为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9: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余额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23903115110903) 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重庆纸研院、华福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及“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1-1、1-2、1-3。
1、公司将“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所在地为达州市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
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2、公司利用其他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500.00万元补充“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
公司“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较快,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足,而“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由于实施进度原因,拟使用募集资金闲置较多,为顺利推进“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实施,提高企业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增加企业财务成本及影响整体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公司拟从“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提取1,500.00万元用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足时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2015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其他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从“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提取1,500.00万元用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足时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3、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变更为重庆纸研院,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5-34号宗地变更为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26号(重庆纸研院现有厂区内)。
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4、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5-34号地块变更为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6-27号地块。
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5、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6-27号地块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路组团GA标准分区Ga21-1/02号。
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6、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07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07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16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582.45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5,582.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229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6年7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5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
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之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2,141,404.10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8,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8,558,737.0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208,067.9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35%,为待支付尾款余额及尚在建设中的募集资金项目余额。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1、2-2、2-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公司“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用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科技研发实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完毕,部分投产项目已完工,收益情况详见2-1、2-2、2-3。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5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A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
附件1-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较计划募集资金略有减少,故对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变动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之说明2。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件1-2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2019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7,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注4: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1,07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1-3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原预计完工时间为2020年8月。此项目建设延期,现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8月。
附件2-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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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公司“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用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科技研发实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附件2-2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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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说明书承诺效益为22,903.34万元。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公司对此项目承诺效益进行调整。
注2: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2020年9月完工投产,由于市场波动与技术限制,规模效益暂未实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3: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于2018年底基本建成,由于市场波动,规模效益暂未实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4: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5:公司“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附件2-3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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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