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5天,董事会就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金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
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的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金猛先生和赵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越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信环保”)资产结构,拓展业务能力,根据越信环保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对越信环保增资,增资金额为9,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2月8日,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小根先生召集和主持,由全体监事参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审议事项、参会人员资格等各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是公司综合内外部因素,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和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01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011号)。
4、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案》;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案》。
5、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和解释。
6、2021年1月5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011号)。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正常经营,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是综合考虑当下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
1、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是公司综合内外部因素,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和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所做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绍兴越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信环保”)
●增资情况:本次增资前,越信环保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越信环保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增资基本情况
越信环保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优化越信环保资产结构,拓展业务能力,根据越信环保目前的经营情况
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对越信环保增资,增资金额为9,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越信环保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0万元人民币,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绍兴越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071610201D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绍兴袍江三江路以南
5、成立日期:2013年6月17日
6、营业期限:2013年6月17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增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越信环保增资人民币9,500万元。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越信环保增资前和增资后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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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越信环保的增资,是基于越信环保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优化越信环保资产结构,拓展业务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