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乃按照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和一般商业条款测算,交易符合一般商业利益,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采埃孚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核认为:议案的提请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与采埃孚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埃孚车桥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上限金额符合公司正常运营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公司与采埃孚车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2021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符合公司正常运营需要,符合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原则,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12个月与采埃孚车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含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累计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因公司与采埃孚车桥公司签订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已相应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2017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与采埃孚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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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上限金额主要参照历史交易金额结合2021年预计业务需要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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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采埃孚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汉宫西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苏文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28,300万元
营业范围:农业机械车辆驱动桥的产品研发、应用工程、生产、装配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比例: 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埃孚中国”)持股51%,公司持股49%。
(二)关联关系
采埃孚车桥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采埃孚车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采埃孚车桥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采埃孚车桥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采购框架协议》
1、基本内容
采购方:采埃孚车桥公司
供应方:公司
采埃孚车桥公司将从公司采购用于生产驱动桥的齿轮、传动轴等零部件。
2、采购价格及结算
(1)双方参考过往年度及当时市场的价格,考虑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协商确认零部件的采购价格。
(2)采埃孚车桥公司应在公司开具的发票日后50日内全额支付零部件采购款。
3、协议有效期及其他
(1)采埃孚车桥公司合营期内有效
(2)双方须就采购业务签订单独采购协议,协议内容应与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一致。
(二)《销售框架协议》
1、协议基本内容
甲方:公司
乙方:采埃孚车桥公司
丙方:采埃孚传动技术(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埃孚杭州”)
采埃孚车桥公司向公司及采埃孚杭州销售其生产的产品(包括驱动桥产品)。
2、销售价格及结算条款
(1)双方参考过往年度及当时市场的价格、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协商确认车桥产品的销售价格。
(2)采埃孚车桥公司向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分支机构及子公司销售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采埃孚车桥公司向采埃孚杭州销售的同类产品价格。
(3)公司应在开具的发票日后次月15日全额支付货款。
3、协议有效期及其他
(1)采埃孚车桥公司合营期内有效
(2)双方须就产品每一订单签订单独销售协议,单独协议内容应与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一致。
(三)《技术许可协议》
1、基本内容
许可方:公司、采埃孚中国
被许可方:采埃孚车桥公司
技术许可的内容及范围:
(1)公司和采埃孚中国同意采埃孚车桥公司使用其各自的相关技术,制造和装配现有产品以及未来产品;
(2)采埃孚车桥公司对许可技术改进后的产品技术所有权属于采埃孚车桥公司。
2、技术许可费用定价及结算
(1)采埃孚车桥公司分别向公司及采埃孚中国支付一次性技术许可费220万人民币(注:支付给公司的一次性技术许可费已于2015年完成支付);并按照使用许可技术生产的产品销售额的0.3%分别向公司及采埃孚中国支付技术许可费用(以下称“按销售额提成的技术许可费”)。
(2)一次性技术许可费在现有产品批量生产之日支付;按销售额提成的技术许可费在第二年3月31日前支付上一年的费用。
3、协议有效期:采埃孚车桥公司合营期内有效。
(四)《场地租赁协议》
1、基本内容
出租方:公司
承租方:采埃孚车桥公司
租赁面积及范围:根据采埃孚车桥公司需要,公司将位于洛阳市西工区汉宫西路16号的场地及附属配套设施(面积约68649平方米)出租予采埃孚车桥公司使用。
2、租赁费及结算
双方基于公允原则,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租金。租金按年支付,采埃孚车桥公司每年3月31日前支付该年度租金。
3、协议有效期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协议到期后,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提出延长租赁合同,或由承租方以合理价格购买其租赁使用的土地及房屋。届时,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符合一般商业利益,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