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本次被扣划金额合计:人民币73,130,428.11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继前次资金被扣划后,本次被执行的资金将加重公司日常资金营运的困难,对日常经营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发放、社保上缴及各项税费缴纳,但对目前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后续执行的风险: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1执749号《执行通知书》和广州仲裁委员会(2016)穗仲案字第5753号裁决书所载的标的金额人民币526,525,027.50元,尚有部分标的金额未被执行。
一、司法扣划的背景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对外披露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20-026)。
2020年8月,公司就公告内事项(公告编号:临2020-026)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异议和不予执行两项诉求,于9月27日收到管辖异议被驳回的裁定书,于12月23日收到不予执行被驳回的裁定书。
2020年9月,公司就公告内事项(公告编号:临2020-026)向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异议的复议申请,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该申请被驳回的裁定书。
二、司法扣划相关情况
继2020年12月22日,公司账户资金人民币105,322,402.71元被扣划后,公司再次收到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扣划的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时点,相关扣划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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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被执行的资金导致公司无法继续购买理财,按照2020年度理财的平均利率来测算,将影响本年投资收益约200万元,并将会持续影响今后年度的投资收益;对日常经营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发放、社保上缴及各项税费缴纳。
但对目前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