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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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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7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0年9月2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2021年1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90号文注册同意。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国泰君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2,178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2021年2月9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以及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海泰新光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经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5.95元/股(不含35.9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5.95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64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5.95元/股,申购数量为640万股的,按照申购时间从晚到早,将申购时间晚于2021年2月4日14:59:23.396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5.95元/股,申购数量为640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2021年2月4日14:59:23.396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前到后的顺序剔除139个配售对象,共计剔除95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82,93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5,826,150万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的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5.7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2月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35.76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2.4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4.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3.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5.5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35.76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21年2月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3.04倍。

  本次发行价格35.7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5.5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截至2021年2月4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2月4日(T-3)。

  注1:2019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1年2月4日)总股本。

  注2:海泰新光的可比公司天松医疗由于交易不连续,最近一个月未有成交记录,计算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时予以剔除。

  注3: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35.7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5.54倍,低于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86,237.05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5.76元/股和2,178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7,885.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8,532.71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9,352.57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配售方面,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海泰新光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下转A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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