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21-004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于2021年1月31日发出通知,2021年2月5日在武汉本部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陈晓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陈立新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李继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签订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拟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3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含130亿元),拟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品种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包括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等品种。
(三)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期)(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各期债券的具体期限和各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安排确定。
(四)还本付息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六)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七)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偿还银行贷款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的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九)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本公司将至少采取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调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不设置担保。
(十一)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满足上市的条件下,本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公司亦可向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二)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至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36个月止,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36个月止。
如果本次公司债券获得发行许可或成功注册的,则本公司需在核准/注册文件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十四)授权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有效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发行效率,根据市场惯例和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范围内,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本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品种、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公司递延支付利息及其相关内容、发行安排、发行时间、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偿付顺序、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3.为本次公司债券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存续中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决定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递延利息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等在各期债券存续期间可由公司决定的事项;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21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21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融资性担保计划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融资性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筹资预算及银行授信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含所属各单位)2021年新增筹资额度计划为180亿元。根据上述融资计划,本公司2021年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3,500亿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21-009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含130亿元),拟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品种
包括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等品种。
(三)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期)(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各期债券的具体期限和各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安排确定。
(四)还本付息
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六)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七)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偿还银行贷款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的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九)偿债保障措施
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将至少采取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调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设置担保。
(十一)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的条件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向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二)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至公司相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36个月止,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36个月止。
如果本次公司债券获得发行许可或成功注册的,则公司需在核准/注册文件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十四)授权事宜
为有效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发行效率,根据市场惯例和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品种、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公司递延支付利息及其相关内容、发行安排、发行时间、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偿付顺序、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3.为本次公司债券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存续中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决定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递延利息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等在各期债券存续期间可由公司决定的事项;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5、母公司利润表单位:万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
(2)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
2、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
(2)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
3、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
(2)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
4、2020年三季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本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各财务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合同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2/(期初存货余额+期初合同资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期末合同资产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四)简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作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集团,业务范围涵盖工程建设、工业制造、投资运营和综合服务,并始终保持水电建设特色和全球竞争优势,业务结构布局日趋完善,企业治理和管理能力更加凸显,国际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强,并成功打造了特色鲜明的“葛洲坝”品牌。公司经营情况稳定,盈利能力强,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1.46%。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9.46亿元,同比增长9.26%;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7.90%。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332.40亿元,同比增长7.53%;公司资产规模稳步扩张,资产总额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12.00%。截至2019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2,344.63亿元。鉴于公司相对稳定的经营业绩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的保障能力较强。
未来,随着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稳步发展,公司收入和资产规模有望继续保持增长,综合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和EBITDA对本次拟发行债券覆盖程度高。公司本次公司债券本息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安全性极高。
同时,公司财务状况优良,信贷记录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声誉,与多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秉承“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公司”的战略目标,围绕建筑主业,不断培育核心竞争力;坚持加强战略规划设计,引领其他业务不断提升发展质量。2019年度,公司市场签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主要经营指标再创新高,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企业活力全面激发,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始终坚持战略引领、不断完善产业结构、坚持合规管理,全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偿还银行贷款等合法合规用途。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19年末,公司担保总额95.30亿元,占年末净资产的14.39%,其中对外担保金额为18.53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21-005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规范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拟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集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股份”)签订《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期限一年。
根据协议:
(1)预计2021年度,中国能建集团(不包括中国能建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接受本公司的工程施工、劳务、信息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从本公司租赁物业,费用不超过人民1,500万元;中国能建集团向本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劳务、信息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2)预计2021年度,本公司与中国能建股份(不包括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77.5亿元。
2.鉴于中国能建集团、中国能建股份均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晓华先生、李继锋先生和陈立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4.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1年9月28日。注册资本为26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宋海良,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股东构成为国务院国资委持股9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10%。经营范围包括: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项目规划、评审、咨询、评估、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开发、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宋海良,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经营范围包括: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咨询、规划、评估、评审、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订约方:中国能建集团(甲方)与本公司(乙方)
2.协议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交易持续到以后年度的,以实际执行时间为准,但金额不得超过本协议约定的限额)。
3.服务内容
双方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相互为对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服务。
4.定价原则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2)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对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5.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2021年度内,甲方接受乙方的工程施工、劳务、信息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物业租赁费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劳务、信息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6.协议履行与风险控制
(1)如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披露义务,则甲方应配合乙方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披露。
(2)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服务和产品供应时,应遵循国家或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共同遵守合同条件,确保规范运作、诚信履约。
(3)双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确保关联交易的税务合规。
(二)公司与中国能建股份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订约方:中国能建股份(甲方)与本公司(乙方)
2.协议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交易持续到以后年度的,以实际执行时间为准,但金额不得超过本协议约定的限额)。
3.服务内容
双方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相互为对方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工业产品销售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服务。
4.定价原则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2)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对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5.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2021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77.5亿元。
6.协议履行与风险控制
(1)如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披露义务,则甲方应配合乙方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披露。
(2)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服务和产品供应时,应遵循国家或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共同遵守合同条件,确保规范运作、诚信履约。
(3)双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确保关联交易的税务合规。
四、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本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规定,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且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为了对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有客观、公正的了解,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孝先生、原大康女士、翁英俊先生、苏祥林先生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事先审阅了《关于签订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对该协议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过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双方拟签署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保持本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符合本公司和本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2020年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中国能建股份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履行情况
2020年6月18日,本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协议,预计在2020年度,中国能建集团(不包括中国能建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接受本公司的工程施工、劳务、信息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亿元,其中接受物业租赁费不超过人民1,500万元;中国能建集团向本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劳务、信息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本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77.5亿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与中国能建集团(不含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63亿元;与中国能建股份(不包括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6.56亿元(上述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数据为准)。以上实际发生金额均在年初预计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