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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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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四方光电 股票代码:688665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Cubic Sensor and Instrument Co.,Ltd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光电”、“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或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战略配售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7,0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4,387,354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5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截止2021年1月2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4.40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1、27.1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87(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6.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1.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尾气分析仪器销售收入存在明显下滑的风险

  根据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新政要求,柴油车检测站、汽油车检测站分别须在2019年11月、2020年5月前配置采用红外、紫外或化学发光技术原理的具有氮氧化物检测功能的尾气分析仪。受此影响,2019年度公司基于自主微流红外、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开发的尾气分析仪器产品实现销售收入5,326.56万元,同比增长5,214.74万元,占2019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22.84%。尾气分析仪器系2019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驱动产品之一,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产品销售由新政直接带动,市场需求受政策变动影响较大。

  根据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新政要求的实施时间,现有机动车检测站存量设备更新需求已于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集中释放,目前已消化完毕。2020年上半年公司尾气分析仪器销售收入为972.29万元,综合预期市场拓展情况、在手框架合同及订单,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尾气分析仪器产品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下滑约32%。若2020年下半年市场需求无明显回暖或公司不能扩大市场份额,公司尾气分析仪器产品销售收入下滑幅度可能进一步增大。

  (二)产品结构以光学技术为主,产品市场空间有限的风险

  从技术种类来看,目前应用的气体传感器以半导体、电化学、催化燃烧、光学技术为主;前述技术类型因其适合检测的气体种类与场景不同,有其各自主要适用的应用领域。其中,基于红外等光学原理的气体传感器应用时间较晚,主要运用于暖通制冷与室内空气质量监控、新风系统、工业过程及安全防护监控、农业及畜牧业生产过程监控等领域。Yole Développement统计2017年全球范围内应用电化学、半导体、红外技术的气体传感器占比分别为44.2%、38.3%、15.1%,Mordor Intelligence预测至2020年红外技术市场份额将提升至24.06%。由此可见,目前光学技术在气体传感器领域的占有率较低。从检测对象来看,气体传感器可检测各类气体的浓度、流量、温湿度、压力等不同性质。

  报告期(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下同)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基于光学技术的气体浓度检测产品,对电化学、半导体等技术类型以及流量、温湿度等可检测性质类型的技术储备有限,与主要竞争对手采用的技术存在一定差异。若公司在研发过程中未能突破基于MEMS工艺的金属氧化物半导体技术、基于电化学原理的固体电解质传感技术及医用、燃气表等气体流量检测关键技术,或产品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未能完成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公司的产品结构以光学技术为主,面临产品市场空间有限、不能保持并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风险。

  (三)业务规模较小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气体传感器营业收入分别为8,932.52万元、9,331.40万元、14,541.60万元和8,301.39万元,各年收入规模与年销售额超过十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外气体传感器领先厂商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公司气体分析仪器营业收入分别为1,389.15万元、2,147.02万元、8,425.66万元和2,079.25万元,收入规模与国内外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仍然较小。

  公司存在业务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风险。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自身经营管理、市场需求、技术研发等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发生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公司盈利能力将可能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37%、38.34%、49.55%和44.84%,毛利率较高且存在一定波动。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气体传感器毛利率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波动性趋势,2018年受下游空气净化家电行业竞争激烈、客户去库存并向上游进行价格传导影响,公司气体传感器毛利率由45.65%降至32.43%,2019年随着公司气体传感器产销量大幅增长,规模化效应日益凸显,毛利率回升至36.44%;另一方面,公司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受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新政的影响,毛利率水平在60%以上的气体分析仪器的销售规模逐年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2017年的13.29%提升至2019年的36.42%,毛利率贡献度由2017年的8.35%提升至2019年的26.11%。2020年1-6月公司毛利率较高的气体分析仪器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36.42%下降到19.78%,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4.71%。

  未来,公司可能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辅材料价格波动、用工成本上升、较高毛利率产品的收入金额或占比下降等不利因素而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下降,进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433.90万元、4,551.71万元、7,711.74万元和7,608.1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68%、44.80%、44.05%和42.64%。公司期末存货主要为完成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待客户验收的发出商品。同时,公司也存在为保证及时交付、针对特定客户需求提前备货的情况。因此,若客户因自身需求变更等因素调整或取消订单计划,均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正常销售,进而造成存货的减值风险。

  3、对政府补助存在一定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648.84万元、1,043.51万元、1,537.08万元和516.59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60%、95.39%、21.06%和19.70%,整体占比较高。如果未来政府对公司所处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所减弱,或者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在内的其他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将会有所减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特点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季度收入占比最低,四季度收入占比最高,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第一季度受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影响,公司产品销量相对较低;第四季度是雾霾高发期,亦是“双十一”、“双十二”等促销购物活动集中季节,是下游空气净化家电的销售旺季,公司产品销量随之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可能导致一季度、半年度出现季节性亏损或盈利较低的情形,公司存在因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带来的业绩不均衡的风险。

  5、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关风险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湖北省武汉市爆发,随后开始在全国及全世界范围内流行。根据相关防疫政策安排,湖北省武汉市自1月23日至4月8日“封城”,使得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短期内均受到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在采购方面,公司位于境内外的供应商在一季度原材料交付期延长10-60天;在生产方面,公司自1月20日至4月8日放假停工,期间公司作为疫情防控医疗设备复工配套生产企业被特批小规模复工,但放假停工使得公司一季度的主要生产活动陷入停滞状态;在销售方面,受下游客户生产活动放缓的影响,公司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下降32.38%。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已明显好转,公司亦逐步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中恢复,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鉴于疫情尚未结束,如新冠疫情持续存在或者出现反复,不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对发行人全年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五)部分核心零部件依赖外购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的整体设计及软件算法等环节,所需的大部分零部件直接向外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购原材料为芯片、风扇、光源、探测器、PCB等,主要原材料的外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外购主要原材料金额分别为3,985.40万元、3,690.80万元、7,479.82万元和2,727.84万元,占各期外购原材料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5.46%、63.43%、59.87%和58.14%,整体占比较高。如果未来主要供应商不能满足公司所要求的技术、产能或者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将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境外原材料采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国际供应商处采购零部件金额分别为2,638.52万元、2,212.69万元、5,121.51万元和1,532.57万元,占原材料采购总额之比分别为43.34%、38.03%、40.99%和32.66%。如果公司未来进口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或汇率变动增加采购成本,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宽采购渠道以满足原材料需求,或相应提升售价抵消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将对持续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采购自美国的原材料金额分别为13.97万元、1.82万元、0.37万元和0元,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较小。若受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或其他双边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从欧美终端供应商的采购受到限制,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成本增加、研发和生产流程延误。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出现极端情况,则可能会出现欧美终端供应商封锁、禁售的情况,使得公司主要原材料面临断供的风险,将对持续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存在不当控制的风险

  熊友辉、董宇夫妇分别通过佑辉科技、智感科技、武汉聚优、武汉盖森合计控制四方光电78.9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于熊友辉、董宇夫妇在本次发行前后都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进行不当控制的风险,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八)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难以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新建年产300万支超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生产项目实施后,发行人气体传感器和气体分析仪器的生产能力将大幅提升。尽管上述募投项目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确定,并对该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合理测算,但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如果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出现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或提高原有市场份额等其他对产品销售不利的因素,公司将存在新增产能难以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盈利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1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6号《关于同意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4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7,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438.7354万股将于2021年2月9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四方光电”,证券代码为“688665”。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2月9日

  (三)股票简称:四方光电,扩位简称:四方光电股份

  (四)股票代码:688665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70,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7,500,000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4,387,354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5,612,646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459,019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佑辉科技、丝清源科技、智感科技、武汉聚优、武汉盖森限售期36个月,其他股东限售期12个月。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875,000股股份限售期24个月;富诚海富通四方光电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1,584,019股股份限售期12个月。(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根据摇号结果,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3,882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89个。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53,627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20%,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35%,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3.74%。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20.67亿元。

  发行人最近两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754.07万元、23,325.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95.48万元、5,707.61万元,满足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辉科技”)持有发行人60%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其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佑辉科技,持有公司3,1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熊友辉、董宇夫妇分别通过佑辉科技、智感科技、武汉聚优、武汉盖森合计控制四方光电78.9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熊友辉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热能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且拥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为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理事、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副理事长。2000年1月至2008年7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自2009年7月至今,担任吉耐德执行董事。自2015年4月至今,担任智感科技执行董事。自2015年12月至今,担任佑辉科技执行董事。2003年5月至2019年7月,任四方有限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董宇女士,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华中科技大学职员。2017年8月至今,任大山精密董事长。2019年11月至今,担任佑辉科技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智感科技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吉耐德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

  2、监事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4、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共5名。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持有佑辉科技、智感科技、丝清源科技、武汉聚优和武汉盖森出资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者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武汉聚优和武汉盖森均系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熊友辉,两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9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5.61%。

  (一)武汉聚优

  武汉聚优持有发行人216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4.11%。武汉聚优成立于2017年12月12日,普通合伙人为熊友辉。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D#)D-10、11栋3单元4层01号C区。武汉聚优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业务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关性。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武汉聚优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武汉聚优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武汉聚优对发行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武汉盖森

  武汉盖森持有发行人79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5%。武汉盖森成立于2017年12月13日,普通合伙人为熊友辉。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D#)D-10、11栋3单元4层01号D区,武汉盖森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业务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关性。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武汉盖森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武汉盖森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武汉盖森对发行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52,500,000股,本次发行17,500,000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70,000,000股。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

  六、本次发行后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

  ■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富诚海富通四方光电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四方光电专项资管计划”)。

  2、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

  3、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跟投数量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最终跟投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即875,000股,跟投金额为25,838,750.00元。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三)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富诚海富通四方光电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四方光电专项资管计划最终获配股数1,584,019股,最终获配股数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9.05%,获配金额46,776,081.07元(不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具体情况如下:

  ■

  共25人参与四方光电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是否为发行人董监高、缴款金额、认购比例等情况如下:

  ■

  注 1:四方光电资产管理计划总缴款金额为4,731.00万元,其中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上限(不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4,677.61万元。

  注 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3:湖北锐意为四方光电全资子公司,广东风信为四方光电控股子公司。

  注 4:熊友辉、刘志强、石平静、肖进华、王凤茹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余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

  (四)限售期限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四方光电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17,500,000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29.53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市盈率

  1、27.1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6.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1.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35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0.82元(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8.81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公司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1,67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672.62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4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624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2021年2月4日止,四方光电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77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048,753.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726,246.3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00,000.00元整,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39,226,246.31元。

  (下转A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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