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8亿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05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5月2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审批额度已使用52.6亿元,本次使用8.0亿元,累计使用60.6亿元,剩余244.4亿元未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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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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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被担保对象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江夏区大桥新区大花岭村“当代君悦湾”项目二、三期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融资不超过10亿元。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按80%的持股比例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8亿元,同时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80%,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应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支持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同时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1.10亿元,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585.93亿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00.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57.7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13.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3.98%。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