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魏欣先生、鲁良斌先生、张今朝先生、唐邦云先生、黎伟雄先生、付家良先生、何江华女士、韩燕先生、黄志荣先生、陈乔夫先生、彭善辉先生、罗细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魏欣先生、鲁良斌先生、唐邦云先生等12名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名股东减持数量合计不超2,200,264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1.2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名称、其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数量和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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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3、股份来源: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即通过正安县凯诺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诺特公司”)非交易过户而来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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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11.86元/股。(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12.41元/股,2018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2元/股,2019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15元/股,2020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2元/股。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时间届满期间,伊戈尔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在凯诺特公司解散清算时中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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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诺事项,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