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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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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情况: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履约风险可控。

  汉王制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汉王容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汉王容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4R5G5A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4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311室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迎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情况:北京汉王容笔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履约风险可控。

  汉王容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公司尽快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推进,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新一代自然语言认知技术与文本大数据开放平台及应用系统”、“新一代神经网络图像视频与人形行为分析平台及企业端应用项目”和“升级笔触控技术的核心芯片及笔交互智能数字产品解决方案”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主体提供总额不超过项目最高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的借款,专项用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具体提供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上述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5年。借款本金可根据项目需求分期发放,每笔借款以借款期限分别计算,借款利率为每笔借款的借款日(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1、北京汉王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汉王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9640476E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3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3层303室

  注册资本:1,11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迎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出版物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子出版物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情况:北京汉王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履约风险可控。

  汉王数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武汉汉王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汉王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MFX388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6日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七号地块7-3栋3楼306号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志峰

  经营范围:云计算及计算机大数据处理;计算机软硬件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劳务分包。(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汉王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聂昱持有37%股权,杨令鹏持有12%股权

  经营情况:武汉汉王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汉王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履约风险可控。

  武汉汉王数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北京汉王智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汉王智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964045XK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4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3层356室

  注册资本:2,222.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迎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微型电子办公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90.01%股权,北京智远健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99%股权

  经营情况:北京汉王智远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履约风险可控。

  汉王智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河南汉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汉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MA9G59HP29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1日

  住所:河南省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大道北段智慧信息产业园综合楼五层502室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迎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情况:公司成立未满1年。

  河南汉王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北京汉王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汉王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9640513L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3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3层363室

  注册资本:3806.4177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学军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97.08%股权

  经营情况:北京汉王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履约风险可控。

  汉王鹏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北京汉王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汉王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汉王智远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汉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汉王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新一代自然语言认知技术与文本大数据开放平台及应用系统”、“新一代神经网络图像视频与人形行为分析平台及企业端应用项目”和“升级笔触控技术的核心芯片及笔交互智能数字产品解决方案”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尽快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推进,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不会导致上述公司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公司尽快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汉王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不涉及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1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27,465,354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7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9,356,788.4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0,977,450.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8日出具了XYZH/2020BJAA8005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0,977,450.33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7,607,192.35元(含税),已支付发行费用527,465.35元(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28,134,657.70元(含税)。本次置换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一)拟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金额为527,465.35元(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527,465.35元(含税)。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607,192.3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27,465.35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置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80005号),认为汉王科技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汉王科技公司截至2021年1月2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银河证券对汉王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汉王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宜已经汉王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银河证券同意汉王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或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因公司一年内计划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中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产品不得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2、有效期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3、购买额度

  在上述有效期内,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中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中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汉王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提议召开。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8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1年2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

  2、审议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

  4、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

  议案1-4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1年2月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的公告。

  上述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1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三层

  3.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2月19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会议联系人: 朱德永  周英瑜

  联系电话:010-82786816

  传真:010-8278678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三层

  邮编:100193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2

  2.投票简称:汉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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