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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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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1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1年1月2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岑国建先生主持,经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次逐项审议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相同。鉴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个别股东网络投票操作出现问题导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个别子议案未能通过,为继续推进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董事会再次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27,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上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可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7、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的程序及表决办法、决议生效条件等。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岑国建、周国英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3月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14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2日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2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1.02 发行规模

  1.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04 存续期限

  1.05 债券利率

  1.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07 转股期限

  1.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11 赎回条款

  1.12 回售条款

  1.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1.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18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19 债券担保情况

  1.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2021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2月25日下午15: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注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旭君

  电话:0574-63537088

  传真:0574-63537088

  电子邮箱:china@zd-motor.com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时间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附件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 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6”,投票简称为“中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1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2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书号:第4191844号

  1、发明名称:一种半固态铝硅合金压铸件强韧化的热处理方法

  2、发明人:陈正周

  3、专利号:ZL 201911426020.4

  4、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5、专利申请日:2019年12月31日

  6、专利权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7、授权公告日:2021年01月05日

  8、专利期限: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二、证书号:第4243043号

  1、发明名称:一种提高谐波减速器柔轮晶粒度的加工方法

  2、发明人:陈正周、罗凯宇、黄炳

  3、专利号:ZL 201911415526.5

  4、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5、专利申请日:2019年12月31日

  6、专利权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7、授权公告日:2021年02月05日

  8、专利期限: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专利的取得,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确立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及品牌影响力提升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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