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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 2021年1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4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现公司就《关注函》所涉及事项的回复公告如下:
你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审计意见,主要原因为你公司对南京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元博”)预付账款余额22.21亿元,与该预付账款相关的合同均已逾期。2020年5月28日,你公司与参股公司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元博签署《协议书》,约定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间按月回款。截至2021年1月6日,你公司应收回款项17.24亿元,实际回款2.93亿元。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
1、相关款项未能按约定如期收回的具体原因。
回复:
《协议书》约定的回款计划是公司与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导航”)、南京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元博”)基于当时的订单情况及预计执行计划协商制定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订单交付和回款未能如期完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受疫情影响,北斗导航、南京元博的上游核心元器件供应商复工复产受到影响,未按时交货,部分材料采购出现困难和延迟,个别材料出现较长时间缺货,产品完工率受到影响,进而导致产品的交付逾期。
2)部分已完成生产的批次,因疫情防控影响到北斗导航、南京元博的最终客户对产品的使用安排,产品的交付验收计划延迟,从而影响到我公司交货验收安排。
3)部分已完成交付的批次,因北斗导航、南京元博的下游客户尚未支付货款,从而导致北斗导航、南京元博无法向我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
整体而言,北斗导航、南京元博已按订单的执行计划安排了采购和生产,自身可动用的流动资金较少,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的资金主要依赖于其下游客户向其支付的货款。订单执行与验收延迟导致斗导航、南京元博未能按时履行《协议书》约定的回款义务。
北斗导航、南京元博已对公司已构成违约,且《协议书》的后续执行与实际回款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针对北斗导航、南京元博无法按期回款的问题,公司正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详见问题2的回复)。
2、结合南京元博预付账款的回款进展,详细说明你公司董事会针对保留审计意见所涉事项是否采取有效解决措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切实履行勤勉义务,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对你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是否消除。
回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持续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相关问题。主要措施及进展如下:
公司始终保持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的沟通,努力推动存量合同执行、加快产品交付和销售回款。2020年5月28日,公司与北斗导航及南京元博签订《协议书》,约定在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间,分步完成回款计划。具体内容见公司2020年5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通过推进订单的执行,通导一体化业务2020年初预付账款余额22.21亿、应收账款余额4.46亿,预收账款4.85亿;2020年累计回款4.80亿,截至2020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减至12.33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增至8.12亿元,合同负债(原预收账款科目)期末余额1.49亿元。回款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1、2021年1月6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2021-001)。
在解决通导一体化业务相关风险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尤其以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为已任,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履行勤勉义务。自《协议书》签订后,公司管理层召集相关部门定期召开督办会议,推动《协议书》的执行,合理调整相关负责人员的责权与考核,压实回款责任,并与北斗导航、南京元博保持良性沟通,不定期与供应商及客户进行走访调研,并持续与律师保持沟通进行该业务的风险评价。通过上述协调与努力,自《协议书》签署后已陆续回款2.93亿元。
针对未能按期回款的问题,为进一步化解风险、最大程度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管理层已会同董事会、监事会及控股股东反复研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日,公司已形成解决方案和具体执行计划,正在推进过程中。预期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能够消除,且确保在2020年度报告前消除。
3、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你公司流动资产合计44.5亿元,包括预付账款15.14亿元;流动负债合计47.69亿元,包括其他应付款32.24亿元、短期借款6.63亿元。
(1)请结合预付账款的回款情况,分析说明相关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15.14亿元,其中通导一体化业务对应的预付账款余额为14.01亿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其中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债务人违反合同。鉴于公司与主要股东就解决该问题已达成一致,公司预期相关预付账款2020年年报前可以全额收回,估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与账面价值近似相等,预付账款不存在特别信用风险,无需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其他业务对应的预付账款余额合计为1.13亿元,均未发现减值迹象。
(2)你公司在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通过预付款形式大额支付款项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向相关方利益输送或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
2017年,公司开始承接通导一体化业务,自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公司签署相关采购合同合计金额65.56亿元,截至目前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合计52.18亿元。
该业务的主要模式是:公司按照订单金额的较低比例向客户收取预收款,并向供应商支付较高比例的预付款,公司委外集成加工,批产完成后,客户验收回款,回款周期一般在六到九个月。该业务模式下,公司承担较大金额的预付账款,加之该业务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回款,经营资金压力较大。另外,自2018年下半年起,公司受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原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等因素的影响,在经营、融资、财务等方面遇到了一定的困难,进一步加剧公司经营资金紧张的局面,短期偿债压力增大。
公司自主开展通导一体化业务,依据采购合同支付预付账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二)使用换入资产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继续使用换出资产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该业务具有商业实质,采购业务真实、有效,不存在向相关方利益输送或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