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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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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 5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就关注函中所涉及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根据业绩预告披露情况,你公司存在上市首年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形。请结合业绩变动原因补充说明你公司前期盈利预测相关假设的合理性以及披露的预测性信息是否谨慎、客观。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是否就保荐督导职责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回复:

  一、2020年度盈利预测与实际盈利差异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2020年度盈利预测情况,在符合盈利预测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的前提下,预计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2,347.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0.82万元。该盈利预测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审核,并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047号)。

  根据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0~3,800万元,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65.92~69.96%。

  二、结合业绩变动原因补充说明公司前期盈利预测相关假设的合理性以及披露的预测性信息是否谨慎、客观

  (一)订单量、毛利率下降是导致2020年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

  通过对2020年与2019年财务数据对比分析,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系订单量下滑、毛利率下降。具体分析如下:

  1、重要客户A订单量下滑

  公司2019年客户A销售收入较大,2020年,全球爆发多轮新冠疫情,市场对于智能手机需求的预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公司前期导入客户A的产品数量较少,新产品推出又有所延迟,导致2020年全年订单量下滑幅度较大。

  2、LED背光源毛利率有所下降

  公司约90%左右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LED背光源,因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下滑以及订单的延迟,行业竞争加剧,LED背光源产品毛利率下降;同时,因订单量下滑,单位产品分摊的成本上升,生产计划受到一定影响,综合导致LED背光源毛利率下降。

  (二)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根据容诚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047号),公司2020年度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为:

  1、编制基础

  本公司 2020 年度盈利预测是以本公司 2019 年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经营业绩以及 2020年1-3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合并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 2020 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财务预算等,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编制本盈利预测报告所选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致。

  2、基本假设

  公司盈利预测基本假设如下:

  (1)预测期内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政策、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预测期内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3)预测期内本公司所处地区不会发生重大的通货膨胀,经营业务所涉及的信贷利率、外汇市场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预测期内本公司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不发生重大变化;

  (5)预测期内本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从而使本公司生产、销售均能够按计划顺利执行,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6)预测期内本公司经营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7)预测期内本公司主要产品经营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无重大变化;

  (8)预测期内本公司不会受到诸如人员、材料、汇率等客观因素的重大变化而对生产经营产生巨大不利影响;

  (9)本公司对生产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已进行合理配置,无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预测期内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编制盈利预测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2020年度全年盈利预测系2020年5月份出具,出具该盈利预测报告是基于过往经营业绩,结合当时已实现的收入,在手和意向订单,市场和经济环境,基于当时对疫情在全球的蔓延态势已基本得到缓解,世界经济开始重启,各国相继推出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公司后续的经营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主要产品价格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的基础上进行的谨慎、客观的判断:

  (1)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且主要客户质量和粘性较高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2016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9,115.24万元、114,168.64万元、137,758.99万元、183,737.4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2.43%,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客户主要为京东方、天马、TCL、东山精密、深超光电、德普特等上市公司或大型面板/模组厂商,客户质量较高,且一旦进入上述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则不会轻易被更换,客户粘性也较高。若外部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按照既定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在手和意向订单可支撑二季度业绩

  公司出具盈利预测报告时,在手订单可以支撑5月份业绩,6、7月份有相应的意向订单,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和意向订单出具了相应的盈利预测数据。

  (3)基于当时国内外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或者缓解,经济形势向好

  2020年初,国内率先爆发新冠疫情,一季度国内疫情达到高峰,2020年3月下旬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逐步蔓延至全球,4月份,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5月开始,国外疫情也逐步得到缓解,各国逐步解除封锁并相继推出了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基于当时对疫情和经济形势的判断,预计市场需求将持续恢复,下半年公司业绩具备恢复增长的条件。基于当时对国内外疫情的判断,公司前期盈利预测相关假设具备合理性,公司披露的预测性信息是谨慎、客观的。

  出具盈利预测报告后,后续疫情的发展与前期盈利预测时发生了一定变化,从8月份开始的欧洲第二轮疫情和10月份开始的美国疫情的扩大,持续影响了市场预期,导致原有订单延迟或变更,新订单未及时弥补,市场竞争加剧,从而使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较盈利预测出现大幅下滑。

  综上所述,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2020年实际盈利较盈利预测出现大幅度下滑,但是基于当时对市场环境和疫情的判断,当时的盈利预测相关假设具备合理性,公司披露的预测性信息是谨慎、客观的。

  保荐机构意见:因受到疫情持续蔓延等因素的影响,宝明科技2020年度实际盈利较盈利预测差异较大,上市当年实际盈利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下滑。宝明科技的盈利预测是基于报告出具时对国内外疫情的判断、经济形势的评估以及当时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公司盈利预测相关假设具备合理性,公司披露的预测性信息是谨慎、客观的。中银证券作为宝明科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后续持续督导机构,针对公司2020年度盈利预测相关假设的合理性以及后续针对业绩下滑均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问题2:在问题1的基础上,请结合宏观形势、可比公司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本次2020年度业绩预告与前期已披露的盈利预测存在差异、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的原因。

  回复:

  1、宏观形势: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

  公司产品90%以上经下游客户最终应用于终端智能手机上。受疫情影响,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有所下降。根据权威机构IDC数据统计,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实际出货量为12.92亿台,较上年同期下降5.90%,其中前五大厂商出货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台

  ■

  注:IDC只公布前五大厂商手机出货量和同期对比数。

  2、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出现一定下滑

  LED背光源行业: LED背光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包括隆利科技(300752)、南极光(300940)、汇晨股份(835845)、山本光电(430378)等。其中,山本光电和汇晨股份已分别于2019年2月和2019年10月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再公告财务信息,南极光于2021年2月3日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未公布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因此,选取隆利科技进行比较。

  触摸屏行业:涉足触摸屏行业上市公司包括沃格光电(603773)、长信科技(300088)和凯盛科技(600552)。其中,长信科技和凯盛科技业务量以显示模组为主,触摸屏业务占比较小,而沃格光电业务以触摸屏为主。因此,选取沃格光电进行比较。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2020年前三季度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也出现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

  此外,根据沃格光电公告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沃格光电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69%到74%;根据南极光2021年1月15日发布的2020年1-9月审阅报告,前三季度实现收入7.14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185.14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5,652.01万元。

  从上表已知可比数据可以看出,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而公司收入下降,主要系受境外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客户订单出现延迟或变更。从盈利情况变动来看,同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综上所述,2020年,全球爆发多轮新冠疫情,特别是8月份开始的欧洲第二轮疫情和10月份开始的美国疫情的扩大,降低了市场对经济复苏和智能手机需求反弹的预期,部分客户的相关订单下达较原计划出现延迟或变更,行业竞争加剧,公司承揽订单压力增加,最终导致公司订单减少、毛利率下降,相应盈利下降。

  问题3:请你公司自查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是否及时。

  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首发招股说明书做了充分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第四节风险因素”之“二十五盈利预测风险”对公司2020年盈利预测做了相应风险提示:

  “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对此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1047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82,347.78 万元,较 2019 年下降 0.76%;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150.82 万元,较 2019 年下滑 22.77%;预计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0,759.69 万元,较 2019 年下滑 19.76%。尽管公司 2020 年度盈利预测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1)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2)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3)国家相关行业及产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4)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2、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在2020年8月3日上市首日公告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中披露了2020 年盈利预测情况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并提醒投资者“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3、2020年半年度和三季度业绩数据

  根据法规规定,公司及时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三季度业绩预告和财务数据,在三季度业绩预告中如实披露“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前三季度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对比下滑较大,本期预计业绩比上年同期有显著下降”。

  4、三季度问询函回复风险提示

  公司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问询函》(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20】第 2 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时做如下风险提示:

  “公司所作盈利预测已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不应过分依赖预测资料,同时应关注以下风险:

  自2020年1月起,全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我国多个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一级响应,并采取各项措施遏制疫情蔓延。受疫情影响,国内手机终端消费需求有所下降,导致公司订单量有所下滑。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内电子产品消费逐步回暖;同时,自2020年3月下旬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逐步蔓延至全球,终端智能手机厂商在海外市场的订单受到影响,导致公司下游客户订单量有所下滑。境外疫情发展趋势仍不明朗,但是国际社会已纷纷采取救助措施,以便早日恢复经济秩序。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正常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5、2020年度业绩预告和盈利预测修正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2020年度结账后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并就年度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就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按规定于2021年1月29日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和《2020年度盈利预测修正公告》。

  问题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1、董事会的致歉声明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达20%以上,公司董事会就2020年度业绩未达盈利预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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