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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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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1131号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李年生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通过逐项表决均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晓燕、吕军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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