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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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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公告

  特定股东深圳众志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公司股东深圳众志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志联高”)计划自2020年10月14日披露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755,1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计划自2020年10月14日披露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25,7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资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021年2月2日,公司收到股东众志联高、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公告。截至2021年2月2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众志联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9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7%;朱敏女士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同时,众志联高、朱敏女士因自身原因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众志联高减持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及上述股份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而获得的股份;朱敏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本公告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截至2020年11月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16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其中,注销朱敏女士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份350,000股,注销完成后,朱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52,942股,公司总股本由2,037,756,672股变更为2,033,579,072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深圳众志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本次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所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

  3、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深圳众志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40号文核准,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09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34.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41.0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深南验字(2009)第157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77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2,365.463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1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287.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84.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802.7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XYZH/2015SZA400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以上两次募集资金全部余额的投资项目变更为“长租公寓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红璞公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集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集房”)。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1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宁波江北华燕智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完成资产重组后世联集房100%的股权及对应的所有权益(以下简称“目标权益”),目标权益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3,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世联集房、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各个募集资金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

  注:由于原募集资金账户众多,公司将根据长租公寓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分批从原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至世联集房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注销的募资资金专户情况

  由于公司决定转让世联集房100%的股权,以上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帐号为755926850310306的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且公司近期已办理完成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的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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