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31日,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文彪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金双寿先生、刘俊忠先生、持股5%以上董监高关付安先生、杨建国先生、以及股东宁波恒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的通知,上述股东与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长耘”)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上海长耘拟受让前述股东合计持有的38,387,2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董监高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021年1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长耘发出的通知函,由于近期疫情突然紧张,相关中介机构尽职调查过程中所发出的函证往来邮寄时间大幅增加,相当部分函证尚在邮寄途中,中介机构尚未收到,暂无法出具尽职调查结果。导致尽职调查结论出具迟延。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拟转让控制权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一、进展情况
2021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长耘发出的通知函,现中介机构已经收到全部函证,并已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初稿,但中介机构尚在履行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正稿内部审核程序,尚未向上海长耘出具正式尽职调查报告。
基于交易双方一直以来的信赖,上海长耘决定,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交易双方自即日起开始就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内容进行协商。
上海长耘将按照《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在收到中介机构签章的正式尽职调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次转让对价款的50%支付至共管账户。
二、风险提示
本次拟转让控制权事项正在推进中,正式协议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