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8,961,248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2月13日,由于假期原因,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1年2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9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0号),核准公司向中船重工等8家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201,259,100元。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78,961,248股股份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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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0年2月13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配融股份登记手续,公司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非公开发行78,961,248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31,668,138股增加至710,629,386股。
除上述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与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者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家机构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上述机构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中国海防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申请以及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已履行了重组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中国海防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8,961,24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2月18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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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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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之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