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1-002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被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0202-02 号),根据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苏04执243号】,公司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森工”)持有本公司已质押的 13,207,485 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冻结;持有的13,207,486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轮候冻结。
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及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一、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2018 年 11月 15日,吉林森工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1月15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临 2018-046 号公告。
二、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解除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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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冻后股份冻结的情况
本次吉林森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207,503股,仍有13,207,503股股份被冻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