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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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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识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创识科技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31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创识科技于2021年2月2日发布的《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创识科技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

  注:本次公告中基金名称与上市公司公告一致,但因基金法律文件变更,基金名称可能发生变化。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溢价

  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南方聚利;交易代码:160131)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2021年2月2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770元,相对于当日1.034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71.18%。截至2021年2月3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593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南方聚利将于2021年2月4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1年2月4日10:30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次日)至一年后的对日的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但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A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3日,本基金将于2021年5月14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内,南方聚利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与南方聚利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无关。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南方聚利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较大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日:2021年1月15日

  报告送出日:2021年2月4日

  一、基金情况

  (一) 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

  2、基金运作情况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4号《关于核准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6,531,624,309.7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2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535,978,820.58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354,510.8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3]183号审核同意,本基金17,785,193.00份基金份额于2013年6月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67号审核同意,本基金自2020年9月24日起终止上市。

  (二)、清算原因

  根据《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发布的《关于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和于2020年11月4日发布的《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0年9月23日,第一次清算期间为自2020年9月2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次日)至2020年11月4日止期间。截至2020年11月4日止,本基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920,620.96元,为尚处于锁定期而流通受限股票投资。该股票于2021年1月12日前完成变现,因此本基金进行第二次清算。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9月2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三)二次清算起始日及清算期间

  本基金二次清算起始日为2020年11月5日(第一次清算期结束次日),二次清算期为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1月15日(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

  二、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自2020年9月2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次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

  三、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月15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清算情况

  自2020年11月5日(第一次清算期结束次日)至2021年1月15日(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止为本基金二次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本基金持仓的流通受限股票中石科技(300684)于2021年1月11日正式流通,持仓数量为34,978.00股,于2021年1月12日前全部变现,清算金额为773,778.46元。

  2、 本次清算结束日账面应收利息30.99元,预计于2021年3月20日划回托管户。

  3、 本基金二次清算期因投资变现产生的应付佣金705.9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1月14日支付。

  4、 其他负债30,000.00元系一次清盘时因应收未收款项而从基金管理人借入的资金,该款项预计于本次清算资金分配完成后,归还基金管理人。

  (四)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其他费用为银行汇划费和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五)二次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止本基金二次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21年1月15日(报告编制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773,446.07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1年1月16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年9月2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次日)至2021年1月15日(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年1月15日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二次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0年11月5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1年2月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咨询。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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