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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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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1年2月4日起,本公司将新增中信期货为旗下基金的代销机构,具体代销基金如下:

  ■

  投资人可在中信期货办理本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认购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另外,我司旗下基金参与中信期货申(认)购等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信期货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信期货销售的基金,默认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信期货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人在中信期货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配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开展基金产品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以回报广大投资人。

  一、活动时间

  活动起止时间以国泰君安证券最新公告为准。

  二、适用基金

  国泰君安证券代销的所有我司旗下基金产品。

  三、活动内容

  我司旗下基金参与国泰君安证券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参加活动的基金产品、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国泰君安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我司旗下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国泰君安证券销售的基金默认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国泰君安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基金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国泰君安证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国泰君安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国泰君安证券。

  2、投资人欲了解参与申购我司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只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各只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以各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五、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投资人在国泰君安证券办理业务应遵循国泰君安证券的具体规定。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本公司保留对该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就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事宜修订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等。本次修订后的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2月4日起正式生效。现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说明

  1、基金合同涉及修改内容

  (1)“投资范围”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基础产业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投资策略”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标的选择和配置比例。”

  (3)“投资限制”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股票(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基础产业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1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4)“估值方法”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的估值方法

  “1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5)基金合同“前言”部分增加了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内容

  “十、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可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6)“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根据上述修订一并调整。

  2、托管协议涉及修改内容

  《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根据基金合同的修改一并调整。

  3、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 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1年2月4日起生效,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文本将于同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网站披露。同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相应更新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网站。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如下:

  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yfunds.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八十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当基金实现可分配收益达到0.04元或者当基金净值达到1.10元或以上,且满足法定分红条件时,实施收益分配。

  (2)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全年至少分配1次,基金收益分配全年至多12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2月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1年2月4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5)咨询渠道:

  ①富济财富、中国人寿、蛋卷基金、普益基金、中民财富、民商基金、联泰基金、挖财基金、格上富信、中期时代、唐鼎耀华、东方财富证券、平安证券、兴业证券、中信证券、国金证券、东兴证券、中金公司、华西证券、国元证券、东吴证券、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建设银行、肯特瑞、陆金所、和讯、万得基金、天相投顾、苏宁基金、上海汇付、喜鹊财富、新浪仓石、一路财富、植信基金、九州证券、五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安信证券、渤海证券、国联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航证券、长城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基煜、浦领基金、汇林保大、凯石财富、同花顺、汇成基金、中正达广、天天基金、济安财富、新华信通、奕丰基金、国泰君安证券、英大证券、东海证券、光大证券、招商证券、国都证券、东方证券、长城国瑞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东北证券、中信银行、中国银行、盈米基金、长量基金、虹点基金、国美基金、华羿恒信、和耕传承、蚂蚁基金、新兰德、诺亚正行、利得基金、长江证券、国信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国海证券、银河证券、世纪证券、浙商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海通证券、中泰证券、平安银行、农业银行、万家财富、金斧子、金观诚、中证金牛、凤凰金信、科地瑞富、大连网金、嘉实财富、好买基金、众禄基金、联储证券、信达证券、广发证券、华宝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西南证券、华福证券、国盛证券、万联证券、华泰证券、金元证券、郑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④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具体信息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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