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西藏天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股东西藏天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辰”)持有公司股份1,576,8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4,2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预披露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时,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以下简称“进展公告”)。截至该公告日,股东西藏天辰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1,576,8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西藏天辰发来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西藏天辰于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2日期间,通过深圳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表中所有比例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上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目前,西藏天辰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西藏天辰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 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