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09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药业”)委托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研院”)开展XP0010、XP0012、XP0013项目的药学研究工作,双方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金额分别为300万元、250万元、600万元,共计1,150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及与不同关联人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八次,金额为8,350万元,均已单独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制剂新产品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公司于2021年2月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药研院关联交易的议案。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也是药研院的控股股东。药研院与公司为受同一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发生8,350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二、 关联方介绍

  药研院成立于2002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北、新环西路东,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成飞,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医药产品、生物制品、保健食品、医药中间体及化工原料、生产工艺的改进);医药中间体的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自成立以来,药研院先后被认定为天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药研院内部设有国内唯一的以甾体药物研发为主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近年来,累计开展研发项目超过200项,承担国家、天津市市级研发课题30余项,申报发明专利198项,获授权54项。

  药研院2020年末总资产27,515万元,净资产6,20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6,741万元,其中技术转让类收入6,388万元,医药中间体销售收入353万元,实现净利润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金耀药业委托药研院开展XP0010、XP0012、XP0013项目的药学研究工作,撰写研发报告和注册文件,整理原始数据,协助金耀药业注册申报。项目完成后,药研院交付金耀药业研发报告、全套注册文件等一系列技术文件,对金耀药业产业化进行技术指导,通过国家药监部门的技术审评并获得相关批件。

  XP0010是一种新型局部甾体药物,用于治疗眼部手术引起的炎症和疼痛,也用于治疗内源性前葡萄膜炎。本品为单剂量规格,不添加抑菌剂,公司在研项目中还有多剂量规格的该药品。XP0012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用于治疗各种癌症性疼痛、手术后疼痛,作为术前或麻醉前用药,作为平衡麻醉的补充,减轻分娩过程中疼痛。XP0013为供吸入用的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适用于成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患者的维持治疗。

  (二)定价政策

  为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子公司金耀药业与药研院签署XP0010、XP0012、XP0013项目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金额分别为300万元、250万元、600万元,共计1,150万元。由于本次交易标的为自主研发,没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因此交易价格依据对委托产品项目成本的合理预算及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确定。定价中包含药学研发过程发生的材料费、人员费、测试费、杂质对照品等费用。金耀药业将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与药研院签署合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金耀药业将与药研院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双方交接以上项目的研发报告、全套注册文件等一系列的技术文件,此外,药研院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完成相关药学研究工作。金耀药业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且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五、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的XP0010、XP0012、XP0013项目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 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俞雄先生、边泓先生、陈喆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要求;交易将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10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与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药业”)委托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恩康”)开展XP0011项目的药学研究工作,双方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金额为300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及与不同关联人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八次,金额为8,350万元,均已单独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制剂产品线,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公司于2021年2月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华众恩康关联交易的议案。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也是华众恩康的控股股东。华众恩康与公司为受同一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发生8,350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

  华众恩康成立于2016年11月11日,注册资本为3,071.66万元;属于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8号院7号楼B座3层301单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成飞,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众恩康2020年末总资产5,505万元,净资产4,17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389万元,其中技术转让类收入1,389万元,实现净利润3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金耀药业委托华众恩康开展XP0011项目的药学研究工作,撰写研发报告和注册文件,整理原始数据,协助金耀药业注册申报。项目完成后,华众恩康交付金耀药业研发报告、全套注册文件等一系列技术文件,对金耀药业产业化进行技术指导,通过国家药监部门的技术审评并获得相关批件。XP0011是一种异丙酯前体药物,在角膜内被酯酶水解成具有生物活性的游离酸,适应症为降低开角型青光眼或高眼压症患者升高的眼压。

  (二)定价政策

  为增强公司在制剂新产品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金耀药业与华众恩康签署XP0011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金额为300万元。由于本次交易标的为自主研发,没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因此交易价格依据对委托产品项目成本的合理预算及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确定。定价中包含药学研发过程发生的材料费、人员费、测试费、杂质对照品等费用。金耀药业将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与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金耀药业将与华众恩康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双方交接项目的研发报告、全套注册文件等一系列的技术文件,此外,华众恩康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完成相关药学研究工作。金耀药业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且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的XP0011项目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制剂产品线,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俞雄先生、边泓先生、陈喆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要求;交易将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国内影响力,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4.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07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杰先生、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XP0010、XP0012、XP0013项目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杰先生、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刘欣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XP0011项目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杰先生、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刘欣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08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签署《框架协议》,协议期有效期为三年,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与日常经营相关,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采购、销售、服务等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形成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俞雄先生、边泓先生、陈喆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项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医药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杰先生、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回避表决,与会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关联交易涉及医药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包含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医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公司与以上两家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单独的审议程序。其中,公司与天津市医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4月16日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医药集团下属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0年与医药集团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6亿元(详见公司公告2020-008#)。公司2020年实际与医药集团下属公司完成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508.47万元(未经审计),未超过预计总额,具体情况详见表一。

  2.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4月19日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药业集团购销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药业集团动力能源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签订《购销协议书》、《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书》,协议的有效期分别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交易金额分别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2亿元(详见公司公告2018-023#、2018-024#)。近三年公司与药业集团实际发生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具体情况详见表一。

  3.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津药瑞达签署《框架购销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津药瑞达(许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瑞达”)签订《框架购销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0-041#)。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公司向津药瑞达采购缬氨酸、亮氨酸等医药中间体,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62.27万元(未经审计),未超过预计金额,具体情况详见表一。

  表一: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金额为含税金额;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药业集团签订的《购销协议书》、《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书》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续签新的协议;公司与医药集团下属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医药集团为公司和药业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为了统一集中管理公司与医药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与医药集团协商,双方签订《框架协议》,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预计每年累计发生含税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表二。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表二: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金额为含税金额;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卢彦昌

  注册资本:549,295万元人民币

  住所: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参股;各类商品、物资的批发、零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化妆品、日用百货、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玻璃仪器、纸制品、橡胶制品、净化设备及材料、卫生保洁消毒用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销售;仪器仪表维修;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会议服务;广告业务;医药产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劳务服务;计算机及软件调试维修服务;摄影、冲印服务;干洗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除外)、包装制品、中药材、兽药销售;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销售;普通诊察仪器、物力治疗及康复仪器、器械、中医器械、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按药品管理的除外)、医用制气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器具及材料、光谱辐射治疗仪销售;基础外科(口腔科、妇科)手术器械、医用供气输气装置、医用冷敷器具、医用X胶片及处理装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医药集团总资产316.89亿元,净资产133.79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04.66亿元,净利润13.57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前述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医药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的情况介绍请参见附表。

  (二)关联关系

  医药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医药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公司认为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医药集团签署《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为2021年1 月1 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协议正式生效,预计每年累计发生含税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一)产品购销定价标准:

  双方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上的同种产品购销活动,协商确定价格,价格按下列顺序予以确定:(1)国家有统一价格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2)国家没有统一价格标准,天津市有统一规定的,适用其规定;(3)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天津市规定的,根据天津市或附近地区的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的确定。

  (二)服务定价标准:

  动力能源服务与综合管理服务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与日常经营相关,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销售、服务等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形成不利影响。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拥有渠道优势和管理优势,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经营中的日常贸易往来,有助于公司对原料药和制剂产品购销、原材料采购和药品包装、综合服务等统一管理和调控,能够更好地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销售,尽可能地降低公司的综合成本,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升公司重点产品市场管理水平,拓宽现有市场份额,符合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交易双方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完全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或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该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公司对原料药和制剂产品购销、原材料采购和药品包装、综合服务等统一管理和调控,有效降低综合成本,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

  2.本次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3.由于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杰先生、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议案。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附表: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医药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要关联企业情况介绍

  单位:万元

  ■

  ■

  注:上表中序号第2、4、5、12、15公司数据为2019年度审计数据,其余公司为2020年未经审计数据。13-15公司为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天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2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天药股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4日

  至2021年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宜药印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点: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

  邮政编码:300462

  联系人:刘佳莹、李雨津

  联系电话:022-65277565

  电子邮箱:tjpc600488@vip.sina.com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12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两个原料药产品通过WHO的PQ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药股份”)收到世界卫生组织(WHO)出具的PQ(预认证)确认函(Confirmation of WHO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 Prequalification[CPQ]),公司的地塞米松和地塞米松磷酸钠两个原料药产品通过了WHO的PQ(预认证)审核,并在WHO网站(https://extranet.who.int/pqweb/)公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认证产品信息

  1.药品名称:地塞米松

  剂型:原料药

  申请事项:世界卫生组织(WHO)的PQ(预认证)

  认证内容:WHO根据天药股份报送的药品主文件(APIMF)以及GMP符合性证明文件,确认天药股份地塞米松原料药符合WHO推荐的质量标准、生产场地符合药品生产优良规范(GMP)要求。

  根据该确认函,公司生产的地塞米松原料药通过了WHO的PQ认证审核,已被列入WHO推荐采购清单。

  2.药品名称:地塞米松磷酸钠

  剂型:原料药

  申请事项:世界卫生组织(WHO)的PQ(预认证)

  认证内容:WHO根据天药股份报送的药品主文件(APIMF)以及GMP符合性证明文件,确认天药股份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符合WHO推荐的质量标准、生产场地符合药品生产优良规范(GMP)要求。

  根据该确认函,公司生产的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通过了WHO的PQ认证审核,已被列入WHO推荐采购清单。

  二、药品其他信息

  地塞米松属于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抗休克的作用,临床上主要用于过敏性及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地塞米松磷酸钠属于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作用,常用于过敏及自身免疫性疾病。

  公司2019年地塞米松系列产品销售收入为8,990万元,占总收入的3.08%;2019年该系列产品实现毛利350.72万元,仅占全年总毛利0.25%。2019年公司地塞米松系列原料药产品出口数量约为10.4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以上两个原料药产品为WHO首个通过预认证的地塞米松原料药、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地塞米松系列产品的发展及国际市场的开拓。但由于受行业政策变化,加之国际原料药业务易受海外市场环境变化、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该产品市场规模及后续拓展进度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