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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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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

  1、 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1年1月21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1年1月21日-1月30日

  (3)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公示栏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反馈邮箱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 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息、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事项。

  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对《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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