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8日发行了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0卫星石化SCP001,代码:012001768),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70日,票面利率4.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21年2月2日到期,公司已于到期日兑付了该超短期融资券本息,有关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0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中列示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1月23日至2021年2月1日;
3、公示方式:
(1)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公布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1、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及分/子公司任职情况、公司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支付薪酬的资料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等信息;
2、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具体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卫星石化;证券代码:002648)在2021年1月29日、2月1日、2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5、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