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1年2月3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因财务数据复核工作量大,年度报告编制复核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2月4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