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115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81,098,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4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04号),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兴通讯”)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0名发行对象合计发行381,098,968股A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0.21元/股,新增股份于2020年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限售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613,434,898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6%。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4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381,098,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

  ■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已知悉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认购中兴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兴通讯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保荐机构对中兴通讯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