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王子新材,证券代码:002735)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2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咨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58.34万元–9,910.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80%。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年2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5号文”核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3元,募集资金总额184,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375,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224,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验资报告》(2014)3-8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公司与子公司郑州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文锦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公司与子公司成都新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办理销户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合计51,228.13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并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年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