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孙公司芜湖精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新材料”)与芜湖市鸠江区投资促进中心签订的《协议书》,芜湖新材料因规模税收贡献,于近日收到由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财政奖励6,941,744.32元。本次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 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收到上述财政补助6,941,744.32元记入当期损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政补助将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6,941,744.32元。
4.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根据《协议书》约定,如芜湖新材料违反相关承诺,需返还已兑付的财政奖励并支付相关利息。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芜湖精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芜湖市鸠江区投资促进中心签订的《协议书》;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