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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3、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 T+3 日确认)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情形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3 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但交易账户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除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应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1 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

  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 T+3 日确认)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功能。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2021 年2 月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自建 TA 基金,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各销售机构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 1 元,投资者亦可根据各销售机构的规定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六)申购费率

  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七)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3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4工作日。

  (八)变更及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九)办理机构: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具体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0 层(200010)

  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传真:86-21-23261199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具体请以各发售机构实际情况为准。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本基金在每个开放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定投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认 真 阅 读 刊 登 在 本 公 司 网 站(www.swsmu.com)、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org.cn/fund)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 T+3 日确认)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公司网址:www.swsmu.com

  4、本基金办理申购、定投业务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请以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规定为准。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机构协商一致,2021年2月3日起,本公司旗下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开展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 费率优惠活动

  1、投资者通过东吴证券网上交易方式办理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

  2、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

  3、投资者通过华融证券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除外。

  4、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办理申购业务的,电子渠道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全渠道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

  5、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通过柜面、网上银行等非手机银行渠道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

  6、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办理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网上渠道享受4折优惠,柜台渠道享受8折优惠。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网上渠道享受4折优惠。以上折扣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

  7、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安信证券、北京汇成、大同证券、国联证券、恒泰证券、华宝证券、华西证券、开源证券、基煜基金、好买基金、陆金所、天天基金、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同花顺、中泰证券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代销机构最新业务通知为准。

  注:

  1、以上优惠政策如有变动,以各代销机构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公司网址:www.swsmu.com

  2、其他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公示的销售机构联系方式表进行查询。

  三、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2021年2月2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代销机构情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业务。

  四、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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