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020号文注册募集,《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9年5月29日生效。为了能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2月3日起为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6926,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1463。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按0.5%的年费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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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由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基金份额的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2月3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开放互相转换业务。
2、本次修改不涉及原《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述基金合同修改事宜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3、本基金管理人将在《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和相关业务公告。
5、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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