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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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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04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全球范围内的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公司业务的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延迟,公司努力恢复融资能力但尚未能见效。在新冠疫情和公司运营资金持续紧张的双重影响之下,公司境内、外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了约13%,同时也导致了公司营业毛利率的大幅下滑。虽然公司在2020年采取了多种措施压缩费用,但公司经营毛利仍未能覆盖期间费用,形成较大的经营亏损。

  公司原计划开展的第二批债务重组工作未能在2020年内顺利完成,导致公司财务费用、罚息和违约金负担仍然较重。由于经营资金持续紧张,部分子公司资产运营状况不理想,导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增加。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及子公司对其的往来余额被迫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已就与地方政府合作投资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纠纷事项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四、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及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规定:新规施行后,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且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05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2,000万元至-152,000万元。

  如果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情形,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猛狮,证券代码:002684)交易可能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将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及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规定:新规施行后,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且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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